2026年重疾險新規:30萬保額癌癥只賠9萬?條款變更真相揭秘

2026-05-12 15:24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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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近看到一個訴訟案例,心里堵了好幾天。

梁女士得了甲狀腺癌,原本可以賠30萬,結果只賠了9萬。一查才發現,自己買的重疾險,續保4年后,條款已經改了,甲狀腺癌從賠100%降到了30%。她就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一審輸了,二審卻贏了。

這種重疾險,其實也有一些朋友買過,下面就來詳細看看案件經過。

一、買了4年重疾險,理賠時發現條款變了

2018年起,梁女士就一直在某網絡平臺購買同一家保險公司的重疾險,保額30萬,續保了4年。

2022年,也就是第4份保單期間,梁女士不幸確診了甲狀腺癌癥,大小約1.5cm,她便申請了理賠。

結果保險公司回復:按最新合同,這屬于“輕度疾病”,只能賠9萬。

梁女士懵了,之前的合同中,“甲狀腺癌”明明屬于重疾,能賠30萬,怎么今年就變了?而且從來沒人告訴她條款改了,于是就把保險公司告上了法庭。

一審法院查明兩個事實:

  • 梁女士買的,其實是「一年期不保證續保」的重疾險,每年都是新保單;
  • 2021年,保險行業新《重疾定義》正式實施,部分疾病進行了調整,其中就有甲狀腺癌。

可以看到,TNM分期為Ⅰ期或者更輕分期的甲狀腺癌,不再屬于重疾,而是劃為了輕癥,賠付比例≤30%。

梁女士續保的第四份保單,名字看著一樣,實際上已經是新版定義的重疾險了,而她的甲狀腺癌正好也屬于Ⅰ期或更輕分期。

一審法院審理認為:保險續保,應該是同一個保單號碼的合同,在保險期間內分期繳費的情況;而這4份保單號碼和保費都不一樣,是相互獨立的,不存在關聯,因此不屬于續保,支持了保險公司按9萬賠付。

但事情到這里并沒有結束。梁女士不服一審判決,又上訴了二審。

這次她提供了新的證據,包括投保頁面顯示“可逐年續保,最高可續保至99周歲”,來證明自己誤解成了長期產品;另外第四份保險她一直沒有收到合同,主動聯系保險公司才收到。

二審法院最終判決保險公司賠償30萬,理由有兩點:

? 這屬于續保 四份保單名稱一致,只不過前三年標注了“B款”,最后一年未標注,保險責任、保額、保險期間都一致。因此,對于普通人來說,完全會認為買的是同一款產品,并受到同樣的保障。

? 保險公司沒有明確告知條款變更,應該無效 雖然重疾定義是保險行業規定,但不是國家規定,要求普通人了解非常苛刻。甲狀腺癌大幅收縮賠付比例,對被保人的影響很大,保險公司應該提示說明,實際卻沒有,因此無效。

以上內容詳見裁判文書號:(2024)粵01民終25241號。

對比一審、二審法院,其實是不同的角度看問題,前者更多是從條款,后者更多從普通人視角。

二、保險公司修改條款,合理嗎?

實際上,我在2019年就買了這樣的一年期重疾險,如今的條款早已經變了。

我認為,保險公司修改這種產品條款,是合理的。

  • 一方面,它本身就是一年期不保證續保的,每年條款可以變動;
  • 另一方面,這是行業要求,保險公司必須進行變更。

但不合理的地方在于:變更時,沒有明確通知消費者。

保險消費者畢竟不是保險業內人士,不能及時知道《重疾定義》變更這件事和具體影響。等知道了,可能也就是理賠時了,未免有些剝奪知情權。

避坑提醒: 比較合理的做法,就是續保時候給出明確提示,告訴大家保障有哪些變化。要不要繼續續保,權利留給消費者。現在很多產品續保的時候,都會彈出彈窗,要求你閱讀投保須知、免責條款,希望保障變更也能一并加入吧。

那如果買了這種一年期不保證續保的重疾險,還能補救嗎?

坦白說,這種情況基本沒有辦法,畢竟整個行業的條款都變了,現在只能買到「新重疾定義」的產品,只有買了「舊重疾定義」的朋友才不受影響。

可能有些朋友質疑:假如以后《重疾定義》變寬松了,而長期重疾險條款不變,不也吃虧嗎?

按照之前的經驗,很多長期重疾險都會開通「擇優理賠」功能,新舊定義,哪個寬松按照哪個賠。

同時,《健康保險管理辦法》第二十三條也規定:保險公司在健康保險產品條款中約定的疾病診斷標準應當符合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并考慮到醫療技術條件發展的趨勢。健康保險合同生效后,被保險人根據通行的醫學診斷標準被確診疾病的,保險公司不得以該診斷標準與保險合同約定不符為理由拒絕給付保險金。

總的來說,舊定義重疾險在《重疾定義》上有一定優勢,如果你有這種保單,不要輕易退保,當下它就是“絕版好產品”;如果你買的是一年期重疾險,同樣建議保留,用幾百塊錢換來幾十萬的保障,就是它最大的價值。如果手里還有預算,建議再補充一份長期的,保障更穩定,也不用擔心將來疾病定義修改,像我自己就是長短搭配的方式。

三、兩個真實的理賠故事

故事一:老王的50萬,保住了他的房子

老王是我一個朋友的鄰居,在老家做點小生意,日子過得緊巴巴但還算安穩。2019年,他太太硬拉著他買了一份重疾險,保額50萬,保到70歲,每年保費4000多塊。老王當時還嫌貴,說“花這冤枉錢干啥”。

2022年,老王突然覺得胸口悶,去醫院一查——急性心梗,需要馬上做支架手術。手術費加上后續康復,前前后后花了將近30萬。醫保報銷了一部分,但自費部分還是掏空了家里的積蓄,還跟親戚借了10萬。

出院后,老王想起自己那份重疾險,試著提交了理賠申請。結果5個工作日,50萬就到賬了。

拿到錢的那天,老王給我朋友打電話,聲音都在顫抖:“兄弟,我這命是撿回來的,房子也是撿回來的。要不是那50萬,我真得賣房了。”

后來我才知道,老王當時已經在賣房了,中介都開始帶人看房了。那50萬,不僅還清了債務,還剩下20多萬,足夠他安心休養兩年。

故事二:小陳的“裸奔”,讓一個家庭陷入深淵

小陳是我以前的一個同事,28歲,程序員,天天熬夜加班。他總覺得自己年輕,身體好,沒必要買保險。公司有醫保,他覺得就夠了。

2023年初,小陳開始頻繁低燒,去醫院一查——白血病。

治療費用是個無底洞。醫保報銷有限,很多靶向藥、進口藥都得自費。第一輪化療下來,家里就花了20多萬。小陳的父母把老家的房子賣了,又跟所有親戚借了個遍,才勉強湊夠50萬。

但治療還在繼續,錢卻已經見底了。

有一次我去醫院看他,他瘦得脫了相,拉著我的手說:“哥,你說我當時怎么就不買份保險呢?哪怕買個一年期的也好啊。現在家里為了我,什么都沒了。”

我不知道怎么接話。他媽媽在旁邊偷偷抹眼淚,那畫面我一輩子都忘不了。

同樣的病,一個有保險,一個沒有,結局天差地別。

四、有保險 vs 沒保險,一個家庭的兩條路

對比維度有保險的家庭沒保險的家庭
確診那一刻焦慮,但知道有錢治病絕望,不知道錢從哪來
治療過程中選最好的方案,用最好的藥算計著花錢,能省則省
家庭財務保險賠款覆蓋治療費,還有剩余掏空積蓄,賣房賣車,債臺高筑
康復期心態安心休養,沒有經濟壓力焦慮復發,擔心拖累家人
家庭結局病好了,家還在,生活繼續病好了,家卻散了,負債累累

五、從保1年到保終身,這3款重疾險很不錯

我自己的重疾險搭配,就是一年期+定期的組合,保額100萬,保費每年不到1700元。不過身邊的朋友也有許多買到保70歲,保終身的,每個人的需求、預算不一樣,最終適合的產品、買法也都不一樣。

目前比較推薦的1年期、定期、終身重疾險,有下面3款:

? 預算不到1000,優先買一年期

如果你剛剛工作不久,或者是經濟壓力較大,可以考慮買一年期的重疾險,30歲成人,最低六七百塊錢就能買50萬保額。

如果還有預算,建議附加「輕癥」,理賠門檻更低。

? 預算3~5千,看重長期保障,選保30年/至70歲

如果希望保障更穩定,可以考慮長期重疾險。

預算3千左右,可以考慮選擇純重疾保障,50萬保額,保30年,交20年。預算5千左右,建議選50萬保額,保到70歲,交20年,性價比很高。

? 預算6~7千,選保終身,沒得重疾還能有一筆現金價值

預算再高一些,直接選保終身更劃算。除了保障重疾高發的晚年,還有一筆較高的現金價值,比如交19萬,最高還能有近16萬的現金價值。只要沒有發生重疾,比如發生輕中癥,也不影響這筆錢的多少。晚年無病無痛,可以考慮把這筆錢拿出來補充養老。

我的建議: 如果拿不準自己該選哪種重疾險,最好的辦法是找專業的規劃師聊一聊,讓他們幫你分析一下家庭情況,再做決定。保險不是越貴越好,適合你的才是最好的。

寫在最后

最后順便聊聊,除了一年期不保證續保的重疾險條款可能變化,醫療險、意外險同樣可能。

如果你擔心這些,醫療險可以重點考慮保證續保的產品,這類產品保證續保期間,保障不允許變差;但保證續保期間過了,也沒辦法保證。比如好醫保6年期到期了,新續保的對腰椎疾病不賠。

而意外險大都是一年期不保證續保的,每個版本保障都有變化,我們能做的并不多。

而凡事也有兩面性,正是由于條款能變動,一些優秀產品能更快升級迭代,比如一些醫療險能更快納入新藥、新醫療技術。

保險不是萬能的,但在風險來臨時,它可能是你最后的底牌。

梁女士是幸運的,二審贏了,拿到了30萬。但有多少人,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理賠時才發現條款變了,卻沒有勇氣去打官司?又有多少人,連保險都沒有,只能獨自面對命運的暴擊?

如果你手里還沒有一份重疾險,或者只有一年期的重疾險,不妨趁現在身體健康,認真考慮一下自己的保障。別等到風險來了,才后悔當初沒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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