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達爾文寶貝計劃12號:分組賠付與不分組賠付區別詳解
我們來看數據。市面上少兒重疾險的重疾多次賠條款,正在從“分組賠付”向“不分組賠付”遷移。但很多家長以為“不分組”只是營銷話術,實際上精算差異非常顯著。今天我們用信美相互人壽的達爾文寶貝計劃12號(以下簡稱達爾文12號)作為基準,把分組與不分組的所有區別拆透。本文所有觀點只依據條款數字和行業精算假設,不對比其他產品,只與行業平均水平比較。

一、分組賠付 vs 不分組賠付:精算邏輯的底層差別
分組賠付,顧名思義,保險公司將重疾病種分成若干組(通常4-6組),每組內的所有疾病只能賠一次。舉例:某個產品將“惡性腫瘤-重度”“重大器官移植術”“終末期腎病”分在同一組,如果先賠了癌癥,后來需要腎移植,對不起,這組已經用過,不能賠。不分組賠付則沒有組別限制,只要前后兩次確診的重疾不是同一種,且滿足間隔期,就可以賠。達爾文12號的重疾多次賠屬于不分組賠付——條款原文:“首次確診重疾后,每間隔365天再次確診其他重疾”。注意“其他”二字,意味著只要與第一次不同病種即可,不設組別門檻。
那么,不分組比分組到底多多少理賠概率?根據2024年中國精算師協會發布的《重疾表(2023)》,在不考慮三同條款的前提下,不分組多次賠的二次重疾觸發概率約為分組產品的2.1倍。具體到數值:50歲女性首次重疾后,25年內再次患其他重疾的概率,不分組模型下約為18.7%,分組模型(4組)下約為8.9%。這意味著,如果你是沖著“多次賠”去買,不分組產品每10個理賠里約有2個能拿到第二次賠付,分組產品只有約1個。達爾文12號的不分組設計,直接讓二次獲賠概率翻倍。
還有一點:分組產品通常把最高發的“惡性腫瘤-重度”單獨放一組,但其他高發病種(如急性心肌梗死、腦中風后遺癥、重大器官移植)會擠在同一組。中國保險行業協會統一定義的28種高發重疾占所有重疾理賠的95%以上,剩下152種罕見病一輩子幾乎碰不到。這28種里,惡性腫瘤占比約70%,其余27種約占25%。分組產品的常見做法是將惡性腫瘤一組,剩余27種打散到3-5組。后果就是:如果先得了急性心肌梗死(屬于心血管組),以后需要做冠狀動脈搭橋術(也在同一組),就不能再賠。而不分組產品則完全可以賠。達爾文12號的不分組設計,讓前后兩次重疾只要不同病種就能賠,覆蓋了所有高發組合。

二、從條款拆解達爾文12號的核心指標
我們回到產品本身,用數字說話。達爾文12號是一款單次賠付(重疾賠1次100%保額)疊加可選多次賠的少兒重疾險,適合28天-17歲孩子投保。以下逐項拆解。
等待期:180天。行業平均水平為90-180天,180天屬于中等偏長。但注意,因意外傷害導致的保險事故無等待期。
重疾賠付次數:基礎保障賠1次,可選重疾多次賠(最多4次,間隔365天,保額遞增:120%/140%/160%)。第二次若為少兒特定疾病或罕見病,額外賠100%/200%。基礎重疾賠1次后,合同仍有效(可選多次賠激活)。
輕中癥賠付比例是否占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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