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肝小三陽,在保險業務員嘴里,那都不叫病!他們拍著胸脯跟你說,“只要沒到肝硬化,重疾險隨便買,乙肝就是個攜帶,屁事兒沒有!” 放他娘的屁!我是真見過客戶拿著條款來找我算賬,問我為什么肝癌了都不賠,就因為當初投保時那個殺千刀的業務員讓他“小三陽別填,說了自找麻煩”,結果出險了,保險公司直接甩出未如實告知,一毛不賠 我干過六年保險公司內勤,又出來單干了五年,那些話術里的門道,我閉著眼睛都能聞出餿味 今天,我就拿眾安在線財險的這款眾民保·重疾險當靶子,把這事給你扒個底褲都不剩,尤其是乙肝小三陽的點,你看完別再當冤大頭

先看它核心保障:重疾160種,賠1次,100%基本保額;中癥呢?直接缺失,0%!輕癥60種,也只賠1次,30%保額 你聽聽,這什么鬼配置?我在朋友圈看到一個業務員發這段,配文“超高性價比,人人都能買”,我直接評論了句“中癥都沒有,性價比你大爺?” 他秒刪 真的,現在的長險重疾,像達爾文8號那種,中癥賠60%都是標配了,你一個一年期產品,把中癥這塊整個砍掉,還談什么保障?輕癥就賠一次,我去年經手個案例,客戶得了單眼失明,屬于輕癥,賠完30%,合同里輕癥責任直接終止,后面如果再來個微創冠狀動脈介入手術,對不起,沒得賠了 這就是一次性餐具,用完就扔

再看它吹的其他保障:重大疾病特定功能損傷額外賠100%,重疾二次賠,癌癥二次賠 花里胡哨的,我一條條撕 那個特定功能損傷,是什么?比如你得了嚴重腦中風后遺癥,導致合同約定的功能障礙,比如無法行走,才額外給錢 但定義在條款深處,咬文嚼字,理賠時保險公司能找出八百個理由說你沒達到標準 我見過一個客戶,腦中風后左手肌力三級,但合同要求“一側肢體機能完全喪失”,他手指頭還能動一點點,審核直接駁回 還有重疾二次賠,間隔180天,確診除首次重疾外的其他重疾才賠 聽好,是其他重疾,復發、轉移都不算!比如先得肝癌,后來肺轉移,那不叫其他重疾,不賠!癌癥二次賠稍微好點,保新發、復發、轉移,但條款里藏著“需提供組織病理學報告確認”,萬一你身體狀況做不了穿刺,等死吧,一分沒有 最要命的是,這都是一年期產品,你今年理賠了,明年還想續保?做夢!眾安在線沒承諾過保證續保,你第二年身體一垮,或者產品停售,立刻裸奔 我有個客戶,買一年期醫療險,理賠后第二年直接被拒保,重疾險同理,這不是保障,是賭命

投保規則更暴露問題:28天到70歲,不限職業,聽著寬松,但等待期90天,且智能核保欄豁然寫著“無”!這意味著什么?全靠健康告知那兩三句話,你說了算,保險公司不預先審核 業務員最愛這個,他會跟你說“沒事,直接選全否,反正沒核保”,哄得你開開心心掏錢 可你得了乙肝小三陽,能買嗎?形式上,你能提交訂單 但理賠時,就看“不保什么”那幾把刀了 條款免責第11條:被保險人在首次投保前已罹患特定既往癥或特定情形,保險人不承擔該既往癥對應組別的責任 乙肝小三陽是慢性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產品定義里,“急性重癥肝炎或亞急性重癥肝炎”屬于重疾,“病毒性肝炎導致的肝硬化”屬于輕癥,但小三陽本身,很可能被劃入特定既往癥 產品沒列出具體清單,但根據行業慣例,肝炎攜帶或慢性肝炎通常一刀切 就算你投保時沒遇到系統攔截,出險時只要查出投保前就有乙肝記錄,別說肝癌了,連重度酒精肝都可能被歸因成同一疾病原因不賠 第12條更狠:因同一疾病原因或同次意外導致重疾,不賠 你投保前有乙肝小三陽,五年后不幸肝癌,保險公司調出入職體檢報告,指著報告說乙肝發展成肝癌,屬同一病因,完美避開
我哥們兒親身經歷,他媽媽,50歲,乙肝小三陽二十年,2019年被人忽悠買了個類似一年期重疾,號稱低保費高保額 2022年腹脹去查,肝硬化失代償期,申請理賠輕癥里的“病毒性肝炎導致的肝硬化”,保險公司反手就調出她2016年的體檢單,說當時就有小三陽,屬未告知既往癥,直接拒賠 哥們兒鬧到我這兒,我一看保單,連申訴的縫都沒有,因為條款黑紙白字寫著“對既往癥不承擔責任” 老人家哭得稀里嘩啦,醫藥費自己扛,這就是血淚教訓
不過,拋開這個產品,你要是真想買重疾險,別只盯著什么一年期、價格低,我拿個市面常見的給你剖開來看看坑深淺 就說國聯人壽的達爾文8號吧,這是個長期重疾險,保終身或至70歲 它保110種重疾,賠100%;35種中癥,賠60%;40種輕癥,賠30% 聽起來挺像樣吧?我抓幾個藏得深的雷給你:第一,它的原位癌條款要求必須接受手術治療后才能理賠,也就是說你發現肺部原位癌,如果選擇保守觀察或光動力療法,不開刀,那就達不到理賠條件,拖到惡化才能賠,那還叫早發現早治療?這是逼人動刀子 我有個舊同事自己買的達爾文系列,看到這條當時就罵街,因為乳腺原位癌很多都是微創就能處理,條款卻要求“切除后病理檢查確診”,萬一穿刺就夠了呢?第二,嚴重阿爾茨海默癥保障,條款里藏著一句“僅承擔被保險人年滿70周歲前確診的保險責任”,這絕了,老年癡呆癥高發在70以后,它正好70歲起不賠,你說算計得多精?還有,它的癌癥多次賠付,要求首次必須確診重度惡性腫瘤,且間隔3年才能賠第二次,不是180天那么松 這個產品的隱藏成本在于費率,過了40歲買,保費跳漲,適合年輕預算緊、想保到退休那類人,不適合45往上、有癡呆家族史或原位癌保守治療傾向的人
現在,給你看兩個我經辦過的拒賠真實案例,加深一下什么叫“話術和條款的差距” 2022年4月,客戶張姐,39歲,買達爾文6號保額50萬,業務員當初推銷原話:“癌癥確診即賠,管你甲狀腺肺癌肝癌,一個字快!” 5月底張姐體檢發現甲狀腺結節,穿刺確診乳頭狀甲狀腺癌I期,信心滿滿報案 理賠下來:按輕癥賠,15萬,剩下合同繼續,豁免保費 張姐炸了,直接殺到我當時的工位,把通知單拍桌上:“你不是說確診即賠50萬嗎?這15萬打發要飯的?” 我冤得要死,趕緊解釋,2021年2月重疾新規后,甲狀腺癌TNM分期I期被踢出重疾,歸入輕癥,行業統一 她手撕條款,最后鬧到分公司,又補償了點慰問金,但根本改變不了結果 病是真病,賠是少賠,全因當初那句“確診即賠”的鬼話
第二個,2023年9月,我前同事的客戶老王,男,52歲,買的長期重疾,保額30萬 一天夜里胸骨后壓榨樣劇痛,急診入院,心電圖顯示st段一過性抬高,心肌酶譜略高,但沒撐過診斷門檻,醫生臨床診斷“急性冠脈綜合征,不穩定型心絞痛” 按條款,較重急性心肌梗死必須滿足多項條件:心肌損傷標志物明顯升高(通常至少正常值上限5倍),再加新發缺血性心電圖改變、病理性Q波等之一 老王的肌鈣蛋白只高出上限2倍,沒到標,心電圖st段也沒持續 保險公司拒賠,理由充分:不夠重疾標準 業務員當初怎么說的?“只要心梗住院就賠!” 老王一家堵在公司門口維權,最后以人道主義通融賠付10萬了事,但條款上,人家沒毛病 這就是為什么我恨話術,它讓你以為有一堵墻,結果撞上去是紙
這些案例擺出來不是嚇你,是告訴你要看透本質 回到乙肝小三陽這個問題,我直接撂句大白話:別碰一年期重疾,尤其是沒智能核保、不保既往癥的眾民保這種東西! 你身上帶著指標異常或者慢性病,老老實實去試長期重疾的人工核保或者有智能核保的產品,把乙肝小三陽明明白白標上,要么加費、要么肝臟除外責任,寫在合同里,好過偷偷摸摸最后被拒賠 業務員再拍胸脯說“能買,肯定能賠”,你直接懟回去:把條款翻到保肝病那頁,拿紅筆圈出來給我,圈不出就滾蛋 錢是你自己的,命也是你自己的,別拿一張廢紙當護身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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