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確定煙葉稅的納稅義務時間?
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煙葉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令第八十四號)文件規(guī)定,自2018年7月1日起,煙葉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日。
煙葉稅相關內(nèi)容:
納稅人
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nèi)收購煙葉的單位為煙葉稅的納稅人。
納稅對象
煙葉稅的納稅對象是指晾曬煙葉和烤煙葉。
依據(jù)方法
煙葉稅的計稅依據(jù)是煙葉收購金額(收購金額=收購價款×(1+10%),稅率為20%;計征方法是應納稅額=煙葉收購金額×稅率。
煙葉收購環(huán)節(jié)的涉稅會計處理
按現(xiàn)行的企業(yè)會計制度規(guī)定,涉及核算煙葉收購環(huán)節(jié)業(yè)務的會計科目主要有“材料采購”、“材料成本差異”、“在途物資”、“原材料”、“庫存商品”、“銀行存款”和“應交稅費”等。由于煙草公司從煙農(nóng)那里收購煙葉時無法取得增值稅專用發(fā)票,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購進煙葉的增值稅抵扣政策的通知》(財稅[2006]140號文件)【該文件于2009年2月26日失效】,煙草公司在進行會計處理時要注意進項稅額是根據(jù)煙葉收購金額和煙葉稅及法定扣除率(13%)加以確定的。現(xiàn)舉例說明如下:

某煙草公司系增值稅一般納稅人,7月末收購煙葉20000斤,煙葉收購價格3.5元/斤(含支付價外補貼10%),總計70000元,貨款已全部支付。8月初商品提回并驗收入庫,則相關賬務處理如下:
煙葉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70000+70000×20%]×13%=10920
1、7月末,煙葉尚未提回時,根據(jù)有關收購憑證等作賬務處理:
借:在途物資73080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進項稅額) 10920
貸:銀行存款 70000
應交稅費-煙葉稅 14000
2、8月初,煙葉提回入庫時,根據(jù)收貨單等憑證作賬務處理:
借:庫存商品 73080
貸:在途物資 73080
根據(jù)“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公布若干廢止和失效的增值稅規(guī)范性文件目錄的通知財稅[2009]17號文件”,原“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購進煙葉的增值稅抵扣政策的通知 財稅[2006]140號文件”廢止。[1]
購進煙葉計算的進項稅額公式:進項稅額=買價×扣除率,這里所稱買價不包括按規(guī)定繳納的煙葉稅。
按上述舉例煙葉準予抵扣的增值稅進項稅額=70000×13%=9100元
如何確定煙葉稅的納稅義務時間?煙葉稅的納稅義務發(fā)生時間為納稅人收購煙葉的當日。關于煙葉稅的納稅依據(jù)上文小編為大家介紹了煙葉稅計征的案例分析,更多稅務上面的疑問,歡迎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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