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業單位計提稅金分錄
事業單位計提稅金的會計分錄:
借:經營支出
貸:應繳稅費
期末,將本科目本期發生額轉入經營結余,
借:經營結余
貸:經營支出
《事業單位會計制度2013》,”2101 應繳稅費“科目:
一、本科目核算事業單位按照稅法等規定計算應繳納的各種稅費,包括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車船稅、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企業所得稅等。
事業單位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也通過本科目核算。
事業單位應繳納的印花稅不需要預提應繳稅費,直接通過支出等有關科目核算,不在本科目核算。
二、本科目應當按照應繳納的稅費種類進行明細核算。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其應繳增值稅明細賬中應設臵“進項稅額”、“已交稅金”、“銷項稅額”、“進項稅額轉出”等專欄。
三、應繳稅費的主要賬務處理如下:
(一)發生增值稅、城市維護建設稅、教育費附加納稅義務的,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繳稅費金額,借記“待處臵資產損溢——處臵凈收入”科目[出售不動產應繳的稅費]或有關支出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二)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購入非自用材料的,按確定的成本(不含增值稅進項稅額),借記“存貨”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借記本科目(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按實際支付或應付的金額,貸記“銀行存款”、“應付賬款”等科目。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所購進的非自用材料發生盤虧、毀損、報廢、對外捐贈、無償調出等稅法規定不得從增值稅銷項稅額中抵扣進項稅額的,將所購進的非自用材料轉入待處臵資產時,按照材料的賬面余額與相關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金額的合計金額,借記“待處臵資產損溢”科目,按材料的賬面余額,貸記“存貨”科目,按轉出的增值稅進項稅額,貸記本科目(應繳增值稅——進項稅額轉出)。
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銷售應稅產品或提供應稅服務,按包含增值稅的價款總額,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扣除增值稅銷項稅額后的價款金額,貸記“經營收入”等科目,按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金額,貸記本科目(應繳增值稅——銷項稅額)。
屬于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的事業單位實際繳納增值稅時,借記本科目(應繳增值稅——已交稅金),貸記“銀行存款”科目。屬于增值稅小規模納稅人的事業單位銷售應稅產品或提供應稅服務,按實際收到或應收的價款,借記“銀行存款”、“應收賬款”、“應收票據”等科目,按實際收到或應收價款扣除增值稅額后的金額,貸記“經營收入”等科目,按應繳增值稅金額,貸記本科目(應繳增值稅)。實際繳納增值稅時,借記本科目(應繳增值稅),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三)發生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車船稅納稅義務的,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繳稅金數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四)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的,按稅法規定計算應代扣代繳的個人所得稅金額,借記“應付職工薪酬”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五)發生企業所得稅納稅義務的,按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繳稅金數額,借記“非財政補助結余分配”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科目。
(六)發生其他納稅義務的,按照應繳納的稅費金額,借記有關科目,貸記本科目。實際繳納時,借記本科目,貸記“銀行存款”等科目。
四、本科目期末借方余額,反映事業單位多繳納的稅費金額;本科目期末貸方余額,反映事業單位應繳未繳的稅費金額。
事業單位計提稅金分錄相信大家都已經了解了,希望大家能仔細閱讀全文,掌握這個知識點并融匯貫通,以后在工作中就能靈活運用輕松應對了。學習更多會計財務知識,敬請持續關注會計學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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