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豬經過宰殺而銷售肉制品能享受免稅嗎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發票管理辦法》的規定開具發票。生豬經過宰殺而銷售肉制品如果是肉類生制品,屬于農產品范圍,可以免稅;如果是肉類熟制品,則不屬于農產品范圍范圍。
企業對符合農產品初加工范圍內的畜禽類動物初加工或受托企業對受托畜禽類動物初加工收取加工費,可以享受農產品初加工的免稅企業所得稅優惠。

案例
我公司購入生豬委托其他企業宰殺加工成鮮肉,我公司收回批發銷售可以享受免征企業所得稅嗎?
【答案】
《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十六條規定,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七條第(一)項規定的企業從事農、林、牧、漁業項目的所得,可以免征、減征企業所得稅,是指:
(一)企業從事下列項目的所得,免征企業所得稅:
7.灌溉、農產品初加工、獸醫、農技推廣、農機作業和維修等農、林、牧、漁服務業項目;
《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附件: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2008年版)
二、畜牧業類
(一)畜禽類初加工
1.肉類初加工。通過對畜禽類動物(包括各類牲畜、家禽和人工馴養、繁殖的野生動物以及其他經濟動物)宰殺、去頭、去蹄、去皮、去內臟、分割、切塊或切片、冷藏或冷凍、分級、包裝等簡單加工處理,制成的分割肉、保鮮肉、冷藏肉、冷凍肉、絞肉、肉塊、肉片、肉丁。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實施農林牧漁業項目企業所得稅優惠問題的公告》 (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48號)第五條第(一)項規定,企業根據委托合同,受托對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的農產品初加工范圍(試行)的通知》(財稅[2008]149號)和《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享受企業所得稅優惠的農產品初加工有關范圍的補充通知》(財稅[2011]26號)規定的農產品進行初加工服務,其所收取的加工費,可以按照農產品初加工的免稅項目處理。
生豬經過宰殺而銷售肉制品能享受免稅嗎如上所述,相信經營農產品的企業都有類類似的問題,稅務畢竟直接和利益掛鉤,這是必須要弄清楚的,本文也就簡單介紹一些,有問題,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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