免稅企業銷售貨物的賬務處理
增值稅直接減免的會計處理
增值稅的優惠政策包括返還和減免,返還的形式有即征即退、先征后退以及先征稅后返還;增值稅的減免優惠主要體現為法定減免(直接減免)和政策行臨時減免,例如財稅[2001]113號文件規定,農膜、農機、化肥等農業生產資料實行政策性臨時免征增值稅。
在財政部財會[1995]6號文件中規定:企業實際收到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稅后返還的增值稅,借記“銀行存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對于直接減免的增值稅,借記“應交稅金——應交增值稅(減免稅款)”科目,貸記“補貼收入”科目。未設置“補貼收入”會計科目的企業,應增設“補貼收入”科目。但是,對于直接減免增值稅會計處理的規定僅見于此文件,在其他規章制度中都沒有作更加詳細的規定或者說明,因此,在一些相關教材和研究資料中出現了不同的理解,甚至誤解。

免征的企業所得稅如何進行賬務處理
對于免征企業所得稅的會計處理具有代表性的歸納起來有4中處理方式:
第一種:對免征年度的所得稅不做任何會計處理.
第二種:轉入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
1、 免征企業所得稅年度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 批準免征所得稅年度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利潤分配—未分配利潤或所得稅費用
第三種:轉盈余公積—減免稅基金
1、 免征企業所得稅年度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 批準免征所得稅年度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盈余公積—減免稅基金
第四種:轉資本公積
1、 免征企業所得稅年度
借:所得稅費用
貸: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2、 批準免征所得稅年度
借:應交稅金—應交所得稅
貸:資本公積—其他資本公積
根據文件對于免征的企業所得稅只能用于企業發展,不能用于個人利潤的分配,所以第二種賬務處理是不能夠采用的,第一種處理不符合會計原則和會計準則,也不符合稅務方面的規定,也不采用,哪么到底采用第三種還是第四種賬務處理方法?
免稅企業銷售貨物的賬務處理由會計學堂整理,大家也能看出,所謂免稅企業的說法過于模糊,不過還是可以猜到咨詢者的疑惑所在,既然是銷售貨物,那么是增值稅減免的可能性居大。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