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中到職的員工應如何計算年終獎個稅
國稅發[2005]9號文件中對于納稅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應該“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但是沒有明確這種情況如何處理。目前對這種情況,稅務機關也都執有不同意見:一種意見為公司發放的所謂的“年終獎” 是對員工實際工作時間所創造的效益或帶來的價值的獎勵。所以在發放年終獎時,應該除以員工的實際工作月份來找相應的稅率;另一種意見為雖然2005年9號沒有做出明確規定,但是計算稅率的公式中是明確除以12個月的,應該除以12個月來找相應的稅率。所以貴公司應該如何執行,還請與當地主管稅務機關及時溝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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員工離職后取得的年終獎怎么算個稅
生活中,經常在年前年后離職跳槽的人比較多,有時會出現某個員工已經離職兩三個月了,其原公司年底發放年終獎的時候,發現他也有份,對于這份補發的年終獎金,他應該如何繳納個人所得稅呢?
有人會認為,即然員工已經離職,就不能按年終獎計算來繳稅了,應該當作普通工資計扣稅,和他當月在其他公司獲得的工資薪金一起合并納稅。
但小編覺得,只要該員工符合“一年只用一次”的原則,即使離職了,這筆收入仍然可以按照年終獎的計算方法納稅。
所有關于年終獎的規定都沒有限定員工一定是在職的,補發的年終獎畢竟也是年終獎!
職工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如何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一)先將雇員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除以12個月,按其商數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如果在發放年終一次性獎金的當月,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低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應將全年一次性獎金減除“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與費用扣除額的差額”后的余額,按上述辦法確定全年一次性獎金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
(二)將雇員個人當月內取得的全年一次性獎金,按本條第(一)項確定的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計算征稅,計算公式如下:
1.如果雇員當月工資薪金所得高于(或等于)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額的,適用公式為:
應納稅額=雇員當月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適用稅率一速算扣除數
年中到職的員工應如何計算年終獎個稅的講解是否解決大家心中的疑惑呢,對于各類獎金或是福利的個稅問題,可以學習個稅實務的課程學習,有需求的話就直接咨詢答疑老師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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