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出口退稅需要哪些憑證?
出口退稅的貨物一般應具備5個條件,
一是必須屬于已征或應征增值稅、消費稅的產品;
二是必須報關離境;
三是必須從境外收匯;
四是必須有退稅權的企業出口的貨物;
五是必須在財務上作出口銷售。出口退稅的企業包括外貿企業(含工貿企業)、工業企業和特定出口退稅企業。
特定出口退稅企業出口退稅方法與外貿企業基本相同。
一、出口退稅的申報
出口退稅申報,指已辦理出口退稅登記的出口企業,在產品實際出口以后,向主管出 口退稅的國稅機關申請退還其出口產品稅款的過程。
(一)出口退稅申報的程序和要求
出口退稅申報程序 外貿企業出口貨物申請退稅,應用計算機生成(實行出口退稅計算機管理的企業)或 手工填報《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出口貨物退稅進貨憑證申報明細 表》、《出口貨物退稅匯總申報表》等表格,并提供辦理出口 退稅所需的憑證資料,先報外經貿主管部門稽核簽章,然后再報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 申請退稅。
2.申請出口退稅的憑證 外貿企業辦理出口貨物退稅,一般必須提供以下憑證: (1)購進出口貨物的專用發票(稅款抵扣聯)或普通發票; (2)購進出口貨物對應的、經銀行簽章的稅收(出口貨物專用)繳款書; (3)出口貨物銷售明細帳; (4)蓋有海關驗訖章的《出口貨物報關單<出口退稅聯>》; (5)蓋有外匯管理機關核銷章的《出口收匯核銷單<出口退稅專用聯>》; (6)出口銷售發票; (7)委托代理出口的貨物,還需提供主管受托企業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開具的"代理出口貨物證明"和代理出口協議副本。
3.出口退稅申報的要求 (1)出口企業只有在貨物報關出口并在財務上作銷售處理后方可申報退稅; (2)出口企業必須在主管出口退稅的國稅機關規定的時間申報退稅。上一出口退稅年度(再上年12月至上年11月)出口的貨物應在下一年3月底之前申報完畢,過期退稅國稅機關不予受理; (3)出口企業應將申報出口退稅的有關憑證按照《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和《出口 貨物退稅進貨憑證申報明細表》的順序配套裝訂成冊,以便于審核; (4)實行出口退稅計算機管理的外貿企業,還應報送出口退稅申報軟盤。

(二)計算機申報退稅操作方法
1.采集退稅所需的增值稅進貨憑證和申報明細數據 (1)增值稅進貨憑證的錄入:以增值稅專用稅票為準(13位碼),不錄入專用發票數據,錄入時按類似報關單號碼規則填列。 進貨憑證號為"11位碼 + 01" | | 稅票右上角 擴展碼(第一筆商品01、第二筆商品02……) (2)出口收匯核銷單的錄入:號碼為9位碼,即核銷單右上角33加后面7位碼,錄入時左對齊填列。 (3)報關單號的錄入: 報關單號為"報關單編號+空號+條數碼" | | | 9位 1位 2位 | | 0 第一筆01、第二筆02…… (4)商品碼的錄入 ① 出口退稅申報中使用的商品碼必須為基本商品碼,標志為:"*"。 ② 允許追加標準商品碼下的名稱、單位(非標準計量單位),為該公司的自加商品碼,且必須用10位碼(其前8或9位須為標準商品碼)。若企業開始用標準商品碼申報,年中對此商品又按自加商品碼申報,則可能造成前后數據不符,故在商品碼管理中不允許如此追加商品碼,同一企業同一商品碼下的單位應在1個核算年內保持一致。 ③ 原商品碼庫中的商品碼(即對應的信息)為標準商品碼,標志為:"T"。商品碼庫 中有些商品計量單位設置為標準計量單位,不允許修改。消費稅從量定額征稅商品的計量 單位,不論是否標準計量單位,均不允許修改。 (5)代理證明的錄入:只錄入《代理出口貨物證明》編號,不錄入報關單號。 (6)特殊填報數據錄入:調撥增值的出口貨物,其完稅分割單正常錄入,增值部分繳款 書只錄金額,不錄數量;委托加工主要材料應填報加工后成品數量,其余材料、加工費等 應填報數量為0,金額、稅款按專用稅票填列。
2.匯總并查詢申報數據首先匯總申報數據,再查詢匯總數據。《出口退稅貨物進貨憑證申報表》各欄次匯總合計數必須與《出口貨物申報明細表》各欄次匯總合計數相吻合,方可直接生成申報數據。 若有錯誤,請選擇錯誤數據查詢及調整,用外加功能"X"找出錯誤的原因并修改。用"L" 鍵比較數據出錯所在。
3.打印退稅報表,生成退稅申報軟盤 采集錄入的出口退稅數據經匯總修改后,即可打印《出口貨物退稅申報明細表》、《出口貨物退稅進貨憑證申報明細表》等表格,并生成出口退稅申報軟盤。
申請出口退稅需要哪些憑證?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首先是需要已經征稅了的貨物,其次是已經離境了的,境外收匯的,且有退稅權的企業才行,更多相關財務資訊,敬請關注會計學堂的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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