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情況需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需要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情況包括: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應稅服務中止等情形但不符合發票作廢條件,或者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銷售折讓。
符合作廢條件是指同時具備以下情形:
(1)收到退回的發票聯、抵扣聯時間未超過銷售方開票當月;
(2)銷售方未抄稅并且未記賬;
(3)購買方未認證或者認證結果為“納稅人識別號認證不符”、“專用發票代碼、號碼認證不符”。
舉個例子:甲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于2018年1月23日向乙公司(增值稅一般納稅人)購進一批辦公用品,乙公司當月開具了增值稅專用發票,金額1000元,稅額170元。2月27日,甲公司會計將要認證時,發現專用發票上的甲公司地址開具錯誤,于是將發票退回乙公司,要求其重新開具正確的發票。此時因發票已經跨月,不能作廢,乙公司需要通過開具紅字發票處理,然后再開具正確的發票。

什么是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增值稅紅字發票通俗來說增值稅紅字發票其實就是負數發票。
開具方法
不符合作廢條件的,可根據下列要求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
1、可申請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范圍
購買方取得專用發票后,發生銷貨退回、開票有誤等情形但不符合作廢條件的,以及銷售方因多次抄稅,已抄稅的發票在當月不能按作廢處理的,或者因銷貨部分退回及發生折扣折讓行為的,可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辦理開具紅字增值稅發票的有關事宜。
2、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流程
購買方應先向主管稅務機關填報《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申請單》(以下簡稱《申請單》),主管稅務機關進行審核后,出具《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通知單》(以下簡稱《通知單》)。銷售方憑購買方提供的《通知單》方可開具紅字專用發票。
購買方向主管稅務機關申請出具《通知單》時,應提供以下資料:
(1)《申請單》(應加蓋購買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2)對應藍字發票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購買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3)涉及退貨、索取折扣折讓的,應提供相關合同、協議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購買方公章);
(4)對應藍字發票相關記賬憑證原件及復印件(復印件上應加蓋購買方財務專用章或發票專用章);
(5)承諾書(表明該筆業務確系真實退貨,若實際未發生退貨,承諾不抵扣。僅適用于“超期發票”。)
(6)主管稅務機關要求報送的其他資料。 .
主管稅務機關審核后,退回原件,復印件與《申請單》第二聯留存。
什么情況需開具紅字增值稅專用發票的相關內容供您參考,紅字發票的開具流程并不復雜,只要攜帶好資料照著做就好,只是不是什么時候都好開具紅字發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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