郵政局代辦保險收入稅率怎么計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規定:
“七、服務業
服務業,指利用設備、工具、場所、信息或技能為社會提供服務的業務。
本稅目的征收范圍包括:代理業、旅店業、飲食業、旅游業、倉儲業、租賃業、廣告業、其他服務業。
(一)代理業代理業,是指代委托人辦理受托事項的業務,包括代購代銷貨物、代辦進出口、介紹服務、其他代理服務。”
根據上述規定,郵政局利用場所、信息為保險機構代辦保險業務,取得的收入應按照服務業——代理業稅目,依5%稅率計繳營業稅。(營業稅已經取消改為增值稅,參考營改增的政策文件。)

保險代理人收入稅金計算方法
保險代理人的收入,需要交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新稅法出臺之后應該會有調整。收入為1333.37元以下的,營業稅和個人所得稅均為0.收入大于等于1333.38元小于5000元的,沒有營業稅,個人所得稅=收入乘以60%減800,然后乘以20%.收入大于等于5000元小于7347.54元的,營業稅=收入乘5%,個人所得稅=收入乘60%,然后減去營業稅,然后減去800元,然后乘以20%.收入大于等于7343.54元的,營業稅=收入乘5%,個人所得稅=收入乘60%,然后減去營業稅,然后乘80%,然后乘20%
.一、收入5000元以下的,不交營業稅。
二、40%的收入不交個人所得稅,做展業成本。
三、收入乘以60%,減去營業稅后,金額如果小于4000元,那么先減800元,然后乘20%,就是個人所得稅的金額。金額如果大于等于4000元,那么先乘以80%,然后再乘以20%,就是個人所得稅的金額。
四、營業稅的稅率在金融保險行業目前是5%.保險代理人稅金計算方法和普通人的個人所得稅計算方法對比下,收入低的話,保險代理人交稅多。收入高的話,就是保險代理人交稅少了,看來保險代理人提高收入是王道。(營業稅已經取消改為增值稅,參考營改增的政策文件。)
郵政局代辦保險收入稅率怎么計算如上,代收保險再業務上很正常,銀行作保險業務也是一個很大的收入來源,至于稅率這要根據當今的稅務政策來看,本文就i說到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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