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議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與稅務差異
從會計角度來講,按公允價值計量,是指資產、負債按照公平交易中交易雙方自愿進行的資產交換或者是債務清償的金額進行計量,但在少數情況下也會采用估值技術來確定公允價值。
而在稅法中,對于納稅人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包括存貨、固定資產、生物資產、投資性房地產、無形資產、股權投資、不準備持有至到期的債券投資、勞務以及債務的豁免等,按照公允價值確定其收入。但在有些情況下,如發生視同銷售、關聯交易、貨物出口時,稅務機關或海關根據不同情況,按照不同的方法來確定其公允價值。
在資產的初始計量階段,公允價值在會計與稅法中的應用有所不同。稅法對資產的初始計量運用的是歷史成本這個計量屬性,資產確定入賬價值是按購置時支付的現金和現金等價物的金額或者是按照購置時支付的對價的公允價值來計量。在會計中,對資產的初始計量大多也保留了歷史成本這個計量屬性,但在對交易性金融資 產、以公允價值計量且其變動計入當期損益的金融資產,初始計量時即按照公允價值入賬。除了同一控制下企業合并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在其他情況下形成的長期股權投資的初始入賬價值都是按公允價值入賬的。
在資產的后續計量階段,企業所得稅法第六條所稱企業以非貨幣形式取得的收入,應當按照公允價值確定收入額,非貨幣性資產交易的確認并沒有條件限制,而不論其是否具有商業性質。
《企業會計準則》中雖然在金融工具、投資性房地產、非同一控制下的企業合并、債務重組和非貨幣性交易采用了公允價值計量,但是有些在應用公允價值這個計量屬性時給予了一定的條件限制,最典型的有以下兩種。

公允價值計量的優缺點
一、公允價值計量的優點
1、適應金融創新的需要
主要以合約形式出現的金融衍生工具因不具有實物形態和貨幣形態,加之交易和事項大多并未實際發生,傳統的歷史成本無法對其進行會計處理。傳統的成本計量必須等到合約真正履行或取消之時,才一次性地報告,企業在該金融衍生工具上的損益,實際上揭示的將是一個累積數字。公允價值計量卻能很好地解決這個問題,其價值的確定并不取決于業務是否發生,只要雙方一致同意就可形成一個對市場價值判斷的價值。因此,公允價值能計量、反映金融衍生工具產生的權利和義務,向信息使用者提供信息。同時,將金融衍生工具的到期累計風險分散到其合約的存續期間,也符合穩健性原則。
2、使會計收益更加真實全面
按傳統的會計學收益概念,會計收益是指來自于交易期間已實現的投入和對應費用之間的差額。經濟學的收益概念除包括會計收益外,還包括非交易和未實現的資產價值變動形成的利益或損失,較之會計收益在內容上更為真實和全面。而公允價值會計計量恰恰就是既要計量資產和負債在資產負債表中的公允價值,也要計量公允價值變動所造成的利益和損失。這樣可彌補會計收益的不足而向經濟收益看齊,更加準確地披露企業獲得的現金流量,更確切地反映企業的經營能力、償債能力及所承擔的財務風險,更合理地反映企業的財務狀況以及企業的真實收益,可以全面評價企業管理當局的經營業績。
二、公允價值計量的缺點
1、公允價值確定的主觀性較強
公允價值是參與交易的雙方對市場價值的一種判斷,而市場環境是復雜多變的,有的會計事項可以確認或尋找相類似的交易價格,有的卻無法尋找而只能估計。由于存在商業秘密的保密原則,信息阻斷等因素,公允價值的取得和公允性判斷難度較大,這在一定程度上影響了會計數據的客觀性,進而其可靠性也大為減弱。
2、可操作性較差
一方面,企業的資產種類繁多,并處于不同的市場環境中,市場信息的真實性難以辨認,是否存在活躍市場交易價格的判斷難度較大等問題難以解決。在實際工作中,只能大致的估計或采取近似價值的操作。在市場信息不充分的情況下,容易形成操縱利潤的嫌疑。
3、容易導致利潤操縱
如上兩點所述,公允價值的確定具有較強的主觀性和較差的可操作性,這容易導致管理當局利用公允價值進行利潤操縱,使管理當局提供的會計信息失真。
小議公允價值計量的會計與稅務差異由會計學堂整理,公允價值的相關知識其實介紹得比較多了,有些情況不是文字就能完全表達,這需要再工作中扎實一下功夫,本文僅作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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