雙薪和年終獎不同年發如何繳納個稅?

2019-07-16 12:08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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雙薪和年終獎不同年發如何繳納個稅,首先你要知道雙薪和年終獎是否就是一個意思,確實有些企業給員工的承諾就是年底雙薪,最后又會以年終獎的形式發放,所以這是要去別的。

雙薪和年終獎不同年發如何繳納個稅

根據《關于調整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等計算征收個人所得稅方法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5]9號)規定:

“三、在一個納稅年度內,對每一個納稅人,該計稅辦法只允許采用一次。”

“雙薪”的規定停止后,如果企業同時發放雙薪和年終獎則可以合并按全年一次性獎金計算個人所得稅,如果是分開發放則在一年內只能使用一次全年一次性獎金的計算方法,再次發放時需要并入當月工資按工資薪金所得繳納個人所得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明確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執行問題的通知》(國稅發[2009]121號)規定:

“一、《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第一條有關“雙薪制”計稅方法停止執行。”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個人所得稅若干政策問題的批復》(國稅函[2002]629號)規定:

“一、國家機關、事業單位、企業和其他單位在實行“雙薪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單位為其雇員多發放一個月的工資)后,個人因此而取得的“雙薪”,應單獨作為一個月的工資、薪金所得計征個人所得稅。對上述“雙薪”所得原則上不再扣除費用,應全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按適用稅率計算納稅,但如果納稅人取得“雙薪”當月的工資、薪金所得不足800元的,應以“雙薪”所得與當月工資、薪金所得合并減除800元后的余額作為應納稅所得額,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雙薪和年終獎不同年發如何繳納個稅

年終獎與年終雙薪同月內發放如何計稅?

根據《關于印發〈個人所得稅征稅業務指引(二)〉的通知》(穗地稅發[2006]84號)相關規定,在同一個月內發放全年一次性獎金和年終雙薪的個稅處理,將所發的雙薪與全年一次性獎金合并除以12個月,找出對應稅率,然后用這一數額×稅率-速算扣除數。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全年一次性獎金+雙薪;個稅應納額=全年一次性獎金應稅金額×稅率-速算扣除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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