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支出稅前扣除原則及范圍
一、稅法獨立原則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二十一條的規定,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企業財務、會計處理辦法與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不一致的,應當依照稅收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計算。
二、權責發生制原則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以下簡稱實施條例)第九條的規定,企業應納稅所得額的計算,以權責發生制為原則。權責發生制原則與收付實現制原則不同,這一原則要求以是否權屬于當期,權屬于當期的金額多少作為企業稅前扣除的確認計量標準,避免了以是否支付、是否取得發票等易被人為操作因素對稅前扣除確認時間和金額的影響。
三、相關性和合理性原則
按照企業所得稅法第八條的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四、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原則
按照實施條例第二十八條的規定,企業發生的支出應當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收益性支出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資本性支出應當分期扣除或者計入有關資產成本,不得在發生當期直接扣除。實施條例規定了稅前扣除的支出應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原則。區分收益性支出和資本性支出的原則是,企業確認支出應在當年度一次性扣除,還是按受益期扣除。
五、憑有效憑證稅前扣除的原則
按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進一步加強稅收征管若干具體措施〉的通知》(國稅發〔2009〕114號)規定,未按規定取得的合法有效憑據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項目不得在稅前扣除。

什么情況下無需發票可以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
《企業所得稅法》第8條中規定,企業實際發生的與取得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包括成本、費用、稅金損失和其他支出,準予在計算應納稅所得額時扣除。
這個就是我們大家熟知的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一個基本原則,也就是說大家比較公認的是在企業所得稅法中沒有要求這些成本費用支出,必須要憑發票在稅前扣除,按照原則只要是實際發生的和收入有關的合理的支出都是可以在稅前扣除的。
當然在《稅收征管法》第14條規定,納稅人扣繳義務人按照有關法律、行政法規和國務院財政、稅務主管部門規定的設置賬簿,根據合法有效憑證記賬,進行核算。
財稅(2016 )36號文件中的規定,合法有效憑證是指:
(1)支付給境內單位或者個人款項,以發票為合法有效憑證。
(2)支付給境外單位或者個人的款項,以該單位或者個人的簽收單據為合法有效憑證的,稅務機關對簽收單據有異議的,可以要求提供境外公證機構的確認證明。
(3)繳納的稅款,以完稅憑證為合法有效憑證
(4)扣除的政府性基金、行政事業性收費或者向政府支付的土地價款,縣省級以上(含省級)財政部門監制(印)的財政票據為合法有效憑證。
(5)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憑證。
企業所得稅支出稅前扣除原則及范圍的整理供您參考,有討論過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十三項標準,要記住它們也需要很長時間,這扣除原則有些學員不在意,卻往往會反過頭重新學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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