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2019-07-28 11:43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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營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處理,工程款最常見的現象是拖欠,高建筑工程的基本都缺錢,就算有錢,也是一分扮成兩分花,所以做工程款的帳可要用點心,本文如下。

營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建筑項目選擇按簡易計稅方法計稅的,不得抵扣增值稅進項稅額,可以按規定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稅率欄填寫3%。

1、收到工程計量款

借:銀行存款

借:其他應收款--工程保證金

貸:預收帳款--工程計量

2、在建工程發生的管理費、征地費、可行性研究費、臨時設施費、公證費、監理費及應負擔的

稅費等,借記本科目(待攤支出)

借:在建工程--待攤支出

貸:銀行存款

3、工程完工結算時,預收工程進度款全部結轉到收入中

借:預收賬款--工程款

貸:工程結算收入

營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處理

營改增后建筑公司收到甲方材料款應該如何做賬

營改增以后,建筑業的賬務處理有:

1.以清包工方式(施工方不采購建筑工程所需的材料或只采購輔助材料,并收取人工費、管理費或者其他費用)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

2.為甲供(全部或部分設備、材料、動力由工程發包方自行采購)工程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

3.為建筑工程老項目提供的建筑服務,可以選擇適用簡易計稅方法計稅,以取得的全部價款和價外費用扣除支付的分包款后的余額為。

建筑工程老項目,是指:是指《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房地產項目;《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未注明開工日期或者未取得《建筑工程施工許可證》但建筑工程承包注明的開工日期在2016年4月30日前的建筑工程項目。

營改增后收到工程款的如何處理解答是否符合你的觀點呢,一般處理過這業務的人,看一眼就能判斷,都是老生常談而已,不過初學者就要多看多問多思考,本文就簡單介紹一下,歡迎咨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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