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電設備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
根據財稅〔2009〕113號規定,以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為載體的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無論在會計處理上是否單獨記賬與核算,均應作為建筑物或者構筑物的組成部分,其進項稅額不得在銷項稅額中抵扣。附屬設備和配套設施是指:給排水、采暖、衛生、通風、照明、通訊、煤氣、消防、中央空調、電梯、電氣、智能化樓宇設備和配套設施。
因此,上述供配電設備的進項稅額不得抵扣。

進項稅額增值稅可以抵扣是什么意思
稅額抵扣又稱“稅額扣除”、“扣除稅額”,是指納稅人按照稅法規定,在計算繳納稅款時對于以前環節繳納的稅款準予扣除的一種稅收優惠。由于稅額抵扣是對已繳納稅款的全部或部分抵扣,是一種特殊的免稅、減稅,因而又稱之為稅額減免。
具體包括:
1、購進免稅農業產品。購進免稅農業產品,是指向農業生產者購入農業初級產品。
2、購進其他非固定資產貨物。納稅人購進其他非固定資產貨物的進項稅額為銷貨方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3、進口非固定資產貨物。進口非固定資產貨物的進項稅額,為海關開具的完稅憑證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4、購進應稅勞務。納稅人購進應稅勞務的進項稅額,為勞務提供者開具加工費或修理費增值稅專用發票上注明的增值稅額。
供電設備的進項稅額是否可以抵扣由會計學堂整理,就進項稅額的抵扣來說,財稅政策是必須了然于胸的,有些學員覺得熟悉一下就行,只有面對這些問題時你才能清楚自己是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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