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合同的成本計量與會計處理
建造合同稅收成本的核算原則與方法基本與會計一致,都遵循權責發生制和完工百分比法。
只要工程施工項目和大型機器設備的建造標價經合同約定,甲方、乙方則在項目建造期間劃分各年度的建造合同收入與建造合同成本。企業在實際工作中,應注意兩個問題:
一是征納雙方可能對完工進度存在不同認識,并要求乙方按照完工進度繳納營業稅并開具發票,稅務機關認定的完工進度也可以作為確定建造合同完工的稅收成本。
二是會計核算可能存在對某些工程費用把關不嚴的問題,如一些與工程施工和建造合同無關的支出“擠入”合同成本,稅法對上述與建造合同無關的費用不準作為合同成本在稅前扣除。
采用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占合同預計總成本的比例確定合同完工進度的,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不包括:
(1)施工中尚未安裝或使用的材料成本等與合同未來活動相關的合同成本;
(2)在分包工程的工作量完成之前預付給分包單位的款項。

在資產負債表日,建造合同的結果能夠可靠估計的,應當根據完工百分比法確認合同收入和合同費用。按照合同總收入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
同時,按照合同預計總成本乘以完工進度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當期完成的建造合同,按照實際合同總收入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收入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收入。同時,按照累計實際發生的合同成本扣除以前會計期間累計已確認費用后的金額,確認為當期合同費用。
合同成本應當包括從合同簽訂開始至合同完成止所發生的、與執行合同有關的直接費用和間接費用。合同直接費用應當包括下列內容:(1)耗用的材料費用,(2)耗用的人工費用,(3)耗用的機械使用費,(4)其他直接費用。直接費用在發生時直接計入合同成本。合同的間接費用是企業下屬的施工單位或生產單位為組織和管理施工生產活動所發生的費用。間接費用在資產負債表日按照系統、合理的方法分攤計入合同成本。合同完成后處置殘余物資取得的收益等與合同有關的零星收益,應當沖減合同成本。
成本計量的方法
1、根據企業的生產特點和管理要求,選擇適當的成本計算方法,確定成本計算對象、費用的歸集與計入產品成本的程序、成本計算期、產品成本在產成品與在產品之間的劃分方法等。
2、做好成本核算的基礎工作,包括:建立和健全成本核算的原始憑證和記錄、合理的憑證傳遞流程;制定工時、材料的消耗定額,加強定額管理;建立材料物資的計量、驗收、領發、盤存制度;制訂內部結算價格和內部結算制度。
3、認真執行成本開支的有關法規規定,按成本開支范圍處理費用的列支。
4、正確劃分各種費用支出的界限,如收益支出與資本支出、營業外支出的界限,產品生產成本與期間費用的界限,本期產品成本和下期產品成本的界限,不同產品成本的界限,在產品和產成品成本的界限等。
建造合同的成本計量與會計處理的解釋大家有什么問題不妨問問答疑老師,還有一個,成本的計量,這是一個通用知識點,不同行業又有自己的特點,這是需要留意的,本文雖然重點在于建造合同,其實,你可以拓寬一下思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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