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商鋪租賃如何獲得稅收優惠
商鋪租賃稅收免租部分按房產原值的70%*1.2%稅率計算。
第一年按商鋪原值的70%*1.2%稅率計算。
免租期內的房產稅=商鋪原值的70%*1.2%/2。
2020門面租賃有稅收新政策出臺嗎
目前,門面租賃稅收并無新政策出臺,參照以前的政策規定。門面租賃主要收稅的稅有:
(一)營業稅:
1、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免征營業稅
2、月租金收入超過20000元的,按“服務業—租賃業”依5%的稅率,繳納營業稅(同時繳納城建稅、教育費附加、防洪費和地方教育附加)。
(二)個人所得稅:按“財產租賃所得”每次收入不超過4000元的,減除費用800元;4000元以上的,減除20%費用,其余額為應納稅所得額,依10%的稅率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
取得的財產租賃收入,在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時,應依次扣除以下費用:
1、財產租賃過程中繳納的稅費;
2、由納稅人負擔的該出租財產實際開支的修繕費用;
3、稅法規定的費用扣除標準。
注:允許扣除的修繕費用,必須提供有效,準確憑證。以每次800元為限,一次扣除不完的,準予在下一次繼續扣除,直至扣完為止。
(三)房產稅:按租金收入12%征收房產稅
(四)印花稅:按租賃金額千分之一繳納印花稅,稅額不足一元的按一元計算。
(五)城鎮土地使用稅:以土地使用證確認的面積為計稅依據。尚未核發土地使用證或實際占用面積超過土地使用證確認面積的,納稅人應據實申報,地方稅務部門核實計稅。
依據:1、《關于調整我市個人出租房屋稅收政策的公告》(地稅公告〔2011〕19號)規定:為貫徹落實營業稅起征點調整的稅收政策,充分體現國家對個人的稅收優惠,進一步規范我市個人出租房屋的稅收征管,現將有關個人出租房屋稅收政策調整如下:
對個人出租住房的稅收政策
對個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按0.5%征收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過20000元的,按4%稅率征收房產稅,按1.5%稅率征收營業稅并按規定征收附加稅、費,按0.5%征收率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個人出租非居住用房稅收政策
個人取得月租金收入不足20000元的,按12%稅率征收房產稅,按1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免征營業稅。
個人取得月租金收入超過20000元的,按12%稅率征收房產稅,按10%稅率征收個人所得稅,按5%稅率征收營業稅并按規定征收附加稅、費。
2、《中華人民共和國營業稅暫行條例實施細則》(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令第52號)第四條規定:條例第一條所稱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以下簡稱境內)提供條例規定的勞務、轉讓無形資產或者銷售不動產,是指:
(一)、提供或者接受條例規定勞務的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二)、所轉讓的無形資產(不含土地使用權)的接受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
(三)、所轉讓或者出租土地使用權的土地在境內;
(四)、所銷售或者出租的不動產在境內。
3、《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營業稅稅目注釋(試行稿)》的通知》(國稅發〔1993〕149號)第七條第六款規定:租賃業,是指在約定的時間內將場地、房屋、物品、設備或設施等轉讓他人使用的業務。

企業自用或出租地下商鋪該如何繳納房產稅呢?
一、一般規定
(一)納稅義務人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規定,企業擁有房屋產權按規定要繳納房產稅。房產稅由產權所有人繳納。產權出典的,由承典人繳納。產權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產所在地的,或者產權未確定及租典糾紛未解決的,由房產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繳納。
(二)計算口徑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三條規定,房產稅依照房產原值一次減除10%至30%后的余值計算繳納。具體減除幅度,由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規定。
根據《房產稅暫行條例》第四條規定,房產稅的稅率,依照房產余值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依照房產租金收入計算繳納的,稅率為12%。
例1:A公司向B公司購入一地面百貨商城,建筑面積6000平方米,房屋總價24000萬元,于2016年12月10日辦理過戶,2016年12月28日,A公司取得房屋權利證。商城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給C公司,租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租金520萬元。計算A公司年應繳納的房產稅(減除幅度為20%)。
解析:因為百貨商城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給C公司,所以:
A公司從價計征的房產稅=12000×(1-20%)×1.2%=115.2萬元
A公司從租計征的房產稅=520×12%=62.4萬元。
二、特殊規定
(一)政策依據
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征收房產稅的通知》(財稅〔2005〕181號)文件規定,企業自用具備房屋功能的地下建筑且用于工業的,以房屋原價的50%~6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用于商業和其他用途的,以房屋原價的70%~80%作為應稅房產原值。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具體比例,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計劃單列市財政和地方稅務部門在上述幅度內自行確定。
(二)案例分析
例2:A公司向B公司購入一單獨建造的地下商鋪,建筑面積3000平方米,房屋總價8000萬元,于2016年12月10日辦理過戶,2016年12月28日,A公司取得房屋權利證。地下商鋪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給C公司,租期為2017年1月1日至2019年12月31日,年租金200萬元。計算A公司應繳納的房產稅(減除幅度為20%,房屋原價折算為應稅房產原值的比例為70%)。
解析:因為地下商鋪一半自用,另一半租給C公司,所以:
A公司從價計征的房產稅=4000×70%×(1-20%)×1.2%=26.88萬元
A公司從租計征的房產稅=200×12%=24萬元。
根據以上計算結果可以看出,財稅〔2005〕181號文件對企業擁有且自用的地下建筑物涉及的房產稅與地上建筑物相比有一定的優惠,按以上折算比計算可少交30%的房產稅。企業出租地下建筑物,無任何優惠。
(三)注意事項
1、企業出租地下建筑,應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政策規定計算繳納房產稅。
2、對于與地上房屋相連的地下建筑,如與房屋相連的地下商場、地下停車場等,應將地下地上建筑物視為一個整體按照地上房屋建筑的有關政策規定計算繳納房產稅。
公司商鋪租賃如何獲得稅收優惠的問題大家都清楚了嗎,會計學堂小編認為,出租用于經營的,房產稅=租金收入*12%;印花稅=租金收入*0.1%;個人所得稅=租金收入*1%(各地不一致);土地使用稅=面積*稅額(XX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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