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企業的貸款利息賬務處理
1、計提貸款利息時:
借:財務費用-利息支出
貸:應付利息
2、支付貸款利息時:
借:應付利息
貸:銀行存款

房地產利息支出指開發企業為開發房地產借入資金所發生而不能直接計入某項開發成本的利息支出及相關的手續費,但應沖減使用前暫存銀行而發生的利息收入。開發產品完工以后的借款利息,應作為財務費用,計人當期損益。
房地產開發企業為開發房地產而借入資金所發生的借款費用,只要是房地產項目完工前發生的,就可以計入開發成本。
房地產開發企業銀行貸款利息能計入開發成本嗎?
《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務企業所得稅處理辦法》(國稅發[2009]31號)第二十一條第(一)項規定:企業為建造開發產品借入資金而發生的符合稅收規定的借款費用,可按企業會計準則的規定進行歸集和分配,其中屬于財務費用性質的借款費用,可直接在稅前扣除。
《企業會計準則第17號——借款費用》規定:企業發生的借款費用,可直接歸屬于符合資本化條件的資產的購建或者生產的,應當予以資本化,計入相關資產成本;其他借款費用,應當在發生時根據其發生額確認為費用,計入當期損益。
房地產企業的貸款利息賬務處理為會計學堂整理,每個行業的都是一個生態,財務只是一個方面,但是也必然受其影響,如果你是在房地產企業做財務,就要懂得這一行的相關財務規則。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