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公司的售樓部是否繳納房產稅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的規定,鑒于房地產開發企業開發的商品房在出售前,對房地產開發企業而言是一種產品,因此,對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的商品房,在售出前,不征收房產稅;但對售出前房地產開發企業已使用或出租、出借的商品房應按規定征收房產稅。
房地產開發企業建造售樓處、樣板房的費用如何進行核算,需要根據具體情況確定,會有多種可能。比如說,企業是通過其開發的商品房臨時性作為售樓處、樣板房的,則通過開發成本以及開發產品等科目進行會計核算;如果是在開發的商品房附近重新修建售樓處、樣板房的,則通過在建工程、固定資產等科目進行會計核算。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房產稅、城鎮土地使用稅有關政策規定的通知》(國稅發[2003]89號)規定,房地產開發企業自用、出租、出借本企業建造的商品房,自房屋使用或交付之次月起計征房產稅和城鎮土地使用稅。
因此,你單位開發自用的售樓處應申報繳納房產稅。
房地產公司的售樓部是否繳納房產稅為會計學堂整理,答案已經出來來,那就是開發自用的需要申報房產稅,改繳納的一分也少不了,好了本文就說到這。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