劃撥土地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應怎么核算
劃撥土地使用權成本價格占土地價格的最高比例不得高于60%,在以劃撥土地使用權價格計算出讓金時,必須將成本價格換算成市場土地價格,再按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土地出讓金。土地使用者需要續期而向土地管理部門繳納的續期土地出讓價款,或原通過行政劃撥獲得土地使用權的土地使用者,將土地使用權有償轉讓、出租、抵押、作價入股和投資,按規定補交的土地出讓價款。
下面詳情:
土地出讓金又可分為地面價與樓面價兩種計算方法,地面價為每平方米土地的單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土地總面積;樓面價為攤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積的地價,即以出讓金總額除以規劃允許建造的總建筑面積。
投資者往往以樓面價來計算投資效益。

因為地面價不能反映出土地成本的高低,只有把地價分攤到每平方米建筑面積上去核算才有可比性,也易于估算投資成本,進行估算投資效益。
一般認為建高層可攤屬地價,實際上并非如此。
因為土地出讓金是按建筑面積計收的。
同時具體計算過程中,也有以下規定:
一.有實際成交價的,且不低于所在級別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按成交價不低于40%的標準計算出讓金,若成交價低于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則依照全部地價40%計算。
二.發生轉讓的劃撥土地使用權補辦出讓時,按基準地價平均標準的40%計算。
劃撥土地補交的土地出讓金應怎么核算為會計學堂整理,以上的內容是否明了呢,大家讀后肯定有自己的感受,或許還會提出兩三個問題,如果有,咨詢老師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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