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后,經批準轉讓房地產,劃撥土地性質改為出讓的,承受方應分別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和房地產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繳納契稅。那乙企業應該以補繳的土地出讓價款和房地產權屬轉移合同確定的成交價格為計稅依據
答: 你好,你的具體問題是什么呀
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其計稅依據為成交價格;土地使用權贈與、房屋贈與,其契稅計稅依據由征收機關參照土地使用權出售、房屋買賣的市場價格核定;土地使用權交換、房屋交換,其契稅計稅依據是所交換的土地使用權、房屋的價格差額,等價交換的,免征契稅。怎么通俗易懂的理解?
答: 您好,學員。 契稅的計稅依據不含增值稅,視不同情況,具體金額可能為: 成交價格(含行政事業性收費在內的所有價款)、市場價格、交換價格差額等。 成交價格,是常見的計稅依據。 市場價格,在成交價格顯著不公允且沒有合理理由時,稅務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計稅依據。 交換價格差額,是在不動產交換中,多承受產權方支付的對價,這個對價顯著不公允且沒有合理理由時,仍然由稅務機關參照市場價格核定計稅依據。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以下應繳納契稅的是(?)A.購買房屋 B.購買高級轎車 C.取得國家劃撥的土地 D.等價交換土地使用權
答: 你好 這個要選擇A.購買房屋?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怕黑的小蝴蝶 追問
2025-11-01 14:30
暖暖老師 解答
2025-11-01 14:33
怕黑的小蝴蝶 追問
2025-11-01 14:36
暖暖老師 解答
2025-11-01 14:3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