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付境外費用代扣代繳增值稅?

2018-11-20 17:15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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境內企業在支付境外費用時有代扣代繳義務,今天小編就來和大家聊聊有關支付境外費用代扣代繳增值稅的內容,想要學習更多知識的朋友在參看下文時要記清楚哦。

支付境外費用代扣代繳增值稅?

答:營改增試點全面推開后,境內單位或個人向境外單位或個人支付利息,扣繳增值稅及附加稅的規定: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全面推開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6〕36號)(以下簡稱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六條、第二十條規定,除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另有規定外,境外單位或者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以購買方為增值稅扣繳義務人。扣繳義務人按照下列公式計算應扣繳稅額:應扣繳稅額=購買方支付的價款÷(1+稅率)×稅率。

上述公式中的“購買方支付的價款”應理解為含稅金額,且不僅是含增值稅,也應含城建稅、教育費附加、企業所得稅或個人所得稅,因為后幾項稅費均含在價內。

36號文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一條、第六條、第五十一條規定,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發生應稅行為,負有我國增值稅的納稅義務,其應繳納的增值稅由國家稅務局負責征收;境外單位或個人在境內未設有經營機構的,購買方作為其增值稅的扣繳義務人,扣繳稅款后應向國家稅務局解繳。

根據前述城建稅的相關規定,營改增后,增值稅的扣繳義務人在扣繳境外單位或個人增值稅的同時,也應扣繳城建稅。

支付境外費用代扣代繳增值稅?

個人取得利息收入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含增值稅嗎?

《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第六條、第八條規定,利息所得以每次收入額為應納稅所得額。個人所得稅以所得人為納稅義務人,以支付所得的單位或者個人為扣繳義務人。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征收個人所得稅若干問題的規定〉的通知》(國稅發〔1994〕89號)等文件2雖然規定了單位或個人為納稅義務人負擔稅款的計征辦法,但主要涉及的是工資、薪金所得和勞務報酬所得,并未涉及利息所得等應稅項目。

《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營改增后契稅房產稅土地增值稅個人所得稅計稅依據問題的通知》(財稅〔2016〕43號)第四條規定,個人轉讓和出租房屋的個人所得稅應稅收入不含增值稅。但沒有明確規定個人取得其他應征收增值稅收入(如利息收入),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是否不含增值稅。

本文認為個人取得利息收入在計征個人所得稅時,也應不含增值稅。

支付境外費用代扣代繳增值稅的問題,小編就帶大家學習到這時了。非居民企業的納稅問題是一個很重要的實務,務必要理解透徹。想要了解更多,可以點擊會計學堂,與多位老師在線互動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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