舊房轉讓怎么土地增值稅扣除金額
一、無法取得購房發票,但能夠取得舊房評估價格的房產。
財稅字[1995]48號規定:轉讓舊房的,應按房屋及建筑物的評估價格、取得土地使用權所支付的地價款和按國家統一規定交納的有關費用以及在轉讓環節繳納的稅金作為扣除項目金額計征土地增值稅。

二、不能取得舊房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房產。
1、土地成本和建造成本的扣除
國稅2016年70號公告規定:營改增后,納稅人轉讓舊房及建筑物,凡不能取得評估價格,但能提供購房發票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第六條第一、三項(土地成本及建造成本、費用)規定的扣除項目的金額按照下列方法計算:
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前取得的營業稅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金額(不扣減營業稅)并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
提供的購房憑據為營改增后取得的增值稅普通發票的,按照發票所載價稅合計金額從購買年度起至轉讓年度止每年加計5%計算。
計算扣除項目時“每年”按購房發票所載日期起至售房發票開具之日止,每滿12個月計一年;超過一年,未滿12個月但超過6個月的,可以視同為一年。
舊房轉讓土地增值稅查帳方式的適用范圍
1.適用個人名義的商業再轉讓;
2.適用公司名下的住宅、商業再轉讓;
3.個人名下的住宅轉讓不適用。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調整房地產交易環節稅收政策的通知》(財稅〔2008〕137號)第三條的規定,對個人銷售住房暫免征收土地增值稅,自2008年11月1日起實施。
舊房轉讓怎么土地增值稅扣除金額由會計學堂整理,學習上時不能渾水摸魚的,為何,學習的好不好,在崗位上一站便知道了,所以要踏實。








官方

0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