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混合銷售行為運費如何處理?

2018-12-10 22:05 來源:網友分享
2455
營改增后混合銷售行為運費如何處理,什么情況視為混合銷售行為呢,增值稅條例中有規定,銷售行為中關聯貨物以及非增值稅應稅勞務,那就是了,但是營改增以后就不是這么規定的了。更多資訊詳情,請點擊閱讀。

營改增后混合銷售行為運費如何處理

企業在向客戶銷售貨物時,出面委托運輸企業為客戶提供所售貨物的運輸勞務,將貨物運抵客戶要求的地點,并為此向運輸企業支付運費。

“營改增”以后運輸勞務不屬于非增值稅應稅勞務,所以上述業務不再屬于混合銷售,提供運輸應稅勞務與銷售貨物取得的收入應當分別繳稅。根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在上海市開展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1〕111號)《交通運輸業和部分現代服務業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三十五條規定,納稅人提供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應稅服務,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但如果運輸勞務與貨物銷售收入不能分別核算應當從高稅率征收增值稅。

例1、甲生產企業向乙工業企業銷售一批貨物并負責運輸,適用增值稅稅率為17%,雙方都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甲企業收取貨物價款(不含稅)300000元,運費1300元,以上款項均通過銀行轉賬結算。

營改增后混合銷售行為運費如何處理

假如甲企業不在“營改增”試點范圍,則向乙企業分別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甲企業銷售貨物并提供運輸勞務的行為屬于混合銷售行為,運費應當與貨款一并征收17%的增值稅。甲企業向購買方收取運費時會計處理如下:

借:銀行存款352300

貸:主營業務收入301111

應交稅費——應交增值稅(銷項稅額)51189

注:300000+1300÷(1+17%)=301111(萬元)

〔300000+1300÷(1+17%)〕×17%=51189(萬元)

營改增之后的混合銷售行為有那些?

常見的有:(1)運輸行業混合銷售行為的確定從事運輸業務的單位與個人,發生銷售貨物并負責運輸,所售貨物的混合銷售行為,征收增值稅。(2)電信部門混合銷售行為的確定電信單位(電信局及經電信局批準的其他從事電信業務的單位)自己銷售無線尋呼機、移動電話,并為客戶提供有關的電信服務的,屬于混合銷售,征收營業稅;對單純銷售無線尋呼機、移動電話,不提供有關電信勞務服務的,征收增值稅。(3)銷售貨物并從事安裝勞務,安裝勞務是銷售合同的重要組成部分。如:銷售空調并安裝等。

營改增后混合銷售行為運費如何處理由會計學堂整理,有些規定在營改增前是如此,但是之后不是這么回事了,本文說到這結束,歡迎閱讀。

還沒有符合您的答案?立即在線咨詢老師 免費咨詢老師
相關問題
  • 混合銷售行為繳納增值稅如何確定銷售額?

    同學您好,據《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2 《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有關事項的規定》第一條第(一)項“混業經營”規定,試點納稅人兼有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貨物、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勞務或者應稅服務的,應當分別核算適用不同稅率或者征收率的銷售額,未分別核算銷售額的,從高適用稅率。

  • 混合銷售和兼營如何區分?

    混合銷售和兼營是兩種不同的概念,主要區別在于它們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型和銷售方式。 混合銷售是指在同一銷售行為中,既涉及到貨物銷售,又涉及到提供服務。這種銷售方式的關鍵在于,貨物和服務之間必須有直接關聯或互為從屬關系。例如,商場銷售空調的同時提供送貨上門、安裝服務等。在這種情況下,企業可以將服務也納入銷售中,統一征稅,因為這些銷售和服務行為都是為了實現同一目的或目標而進行的。 而兼營則是指企業在主營業務外,還經營其他業務或提供其他非應稅的服務。這種經營方式涉及到的商品或服務種類較多,且通常為非定型產品,如汽車配件、家具等。兼營行為中,銷售貨物和提供服務可以是獨立的,沒有直接的關聯或從屬關系。例如,一個企業既有銷售貨物業務,又有倉儲保管業務,還有代理經紀服務等。對于這種經營方式,企業需要分別核算、分別征稅,如果銷售貨物和提供服務未分別核算,則需要從高適用稅率。 因此,混合銷售和兼營的主要區別在于它們的商品或服務的類型和銷售方式。

  • 營改增后不動產附屬設備賬務處理如何進行

    營改增后不動產附屬設備賬務處理應采用新的賬務方法,即改用折舊攤銷法。該方法將購買的不動產附屬設備列為購入費用,并將其在一定稅收會計期間內攤銷,從而減少財務費用,從而減少企業的稅收負擔。 拓展知識:折舊攤銷法也叫成本攤銷法,是將投入固定資產的初始成本(成本+費用)攤銷于購買設備當年及以后各個稅收會計期間內,按照一定稅前折舊率將成本逐步攤銷為成本費用。 應用案例:某公司在2019年的10月份采購了一套報價為12000元的不動產設備,使用壽命5年,按照折舊攤銷法,2020年1月1日,可以將12000元的設備折舊至8160元,按年攤銷的話,稅前折舊額為2400元,2020年1月起,每月折舊200元。

  • 建安企業混合銷售行為如何繳納流轉稅

    建安企業混合銷售行為繳納流轉稅的具體辦法如下: 1、登錄國家稅務總局網站進行在線申報。申報時要特別注意填寫準確的價稅合計。 2、在收到稅務機關指導文件后,企業應將貨物加工成品出庫明細、混合銷售項目明細及其稅收分配情況、進庫明細及其稅收分配情況、減免稅等相關資料準備齊全,在確認賬單無誤后按要求上報稅務機關。 3、按照貨物的稅收情況,計算出繳納的具體金額,準備稅款繳納憑證,到指定的稅務機關辦理稅款繳納手續。 拓展知識:當建安企業混合銷售行為需要減免稅、免稅或即征即退時,申報時還需額外提交減免稅申請書、財務憑證復印件等相關資料,由稅務機關核定后再行繳納流轉稅。

  • 兼營銷售行為還是混合銷售行為?分不清

    你好 混合銷售就是款項從一個消費者收取,比如銷售空調同時提供安裝 兼營是從事不同業務,款項從不同消費者收取,比如提供餐飲服務,同時銷售煙酒,這個餐飲與煙酒可能就是針對不同消費者的

圈子
  • 會計交流群
  • 會計考證交流群
  • 會計問題解答群
會計學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