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所得稅滯納金怎么計算?

2019-01-07 15:06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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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業所得稅滯納金怎么計算

根據2001年5月1日實施的《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規定:“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滯納金按天數計算,也就是每天按未繳稅款金額的萬分之五計算。用公式表示:滯納金=未繳稅款金額*0.05%*滯納稅款天。

1、《中華人民共和國稅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二條:納稅人未按照規定期限繳納稅款的,扣繳義務人未按照規定期限解繳稅款的,稅務機關除責令限期繳納外,從滯納稅款之日起,按日加收滯納稅款萬分之五的滯納金。

2、 在實際稅收管理中,對于企業自查中,所補繳的稅款同時也需要繳納滯納金。如《安徽省國稅稽查系統稅務檢查查前告知及納稅人自查自糾辦法(試行)》第七條 對自查確認的應補稅款,由納稅人在自查期滿后3個工作日內,自行向主管國稅機關申報繳納并按規定計算繳納滯納金,同時向主管國稅局稽查局報送自查情況報告、《分稅種分年度自查情況統計表》及相關完稅憑證復印件。

企業所得稅滯納金怎么計算

企業所得稅滯納金從什么時候開始起算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做好2008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9]55號)第三條有關企業所得稅政策和征管問題規定:“對新稅法實施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企業所得稅有關管理性、程序性文件,凡不違背新稅法規定原則,在沒有制定新的規定前,可以繼續參照執行;對新稅法實施以前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發布的企業所得稅有關的政策性文件,應以新稅法以及新稅法實施后發布的相關規章、規范性文件為準。”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所得稅檢查處罰起始日期的批復》(國稅函[1998]63號)規定:“根據企業所得稅暫行條例及有關規定,納稅人應按照規定期限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對年度企業所得稅的檢查,宜在納稅人報送年度企業所得稅申報表之后進行。這種檢查(包括匯算清繳期間的檢查和匯算清繳結束后的檢查)查補的稅款,其滯納金應從匯算清繳結束的次日起計算加收,罰款及其他法律責任,應按征管法的有關規定執行。”

企業所得稅滯納金怎么計算由會計學堂整理,似乎什么稅如果沒有按時繳納,是要處罰滯納金,如果時間過長,還有罰款等,大家可以多加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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