怎么處理職工應付福利費余額
1、應付職工薪酬下的福利費余額處理方式:應付職工薪酬,是負債類科目,不是成本費用類科目,所以只要開支了福利費,月末都需要結轉到成本類科目或損益類科目里面。
2、應付職工薪酬下的福利費的余額,根據人員情況,需要分配到相關科目里
借:生產成本---福利費 (生產工人的福利費)
制造費用---福利費 (車間管理人員的福利費)
管理費用---福利費 (公司管理人員的福利費)
銷售費用---福利費 (銷售人員的福利費)
在建工程---福利費 (基建人員的福利費)
貸:應付職工薪酬--福利費

福利費余額新舊銜接:國稅函[2008]264號《關于做好2007年度企業所得稅匯算清繳工作的補充通知》第三條關于職工福利費稅前扣除問題規定:2007年度的企業職工福利費,仍按計稅工資總額的14%計算扣除,未實際使用的部分,應累計計入職工福利費余額。2008年及以后年度發生的職工福利費,應先沖減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不足部分按新企業所得稅法規定扣除。企業以前年度累計計提但尚未實際使用的職工福利費余額已在稅前扣除,屬于職工權益,如果改變用途的,應調整增加應納稅所得額。
一是根據《關于實施修訂后的〈企業財務通則〉有關問題的通知》(財企[2007]48號)等相關文件規定,對于應付福利費余額處理一般有以下幾種處理途徑:第一種,2007年企業不再按照工資總額14%計提職工福利費,2007年已經計提的職工福利費應當予以沖回。
第二種,截至2006年12月31日的應付福利費賬面余額:(一)余額為赤字的,轉入2007年年初未分配利潤,由此造成年初未分配利潤出現負數的,依次以任意公積金和法定公積金彌補,仍不足彌補的,以2007年及以后年度實現的凈利潤彌補。(二)余額為結余的,繼續按照原有規定使用,待結余使用完畢后,再按照修訂后的《企業財務通則》執行.
怎么處理職工應付福利費余額由會計學堂整理,稅法和會計都有規定,稅務處理和會計處理也有各自的特點,本文如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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