購買法與權益結合法的會計處理
購買法運作機理
購買法假定企業合并是一個企業取得其他參與合并企業凈資產的一項交易,與企業購置普通資產的交易基本相同。購買法要求按公允價值反映被購買企業的資產負債表項目,并將公允價值體現在購買企業的賬戶和合并后的資產負債表中,所取得的凈資產的公允價值與購買成本的差額表現為購買企業購買時所發生的商譽。因此,購買法的關鍵問題在于購買成本的確定、被購買企業可辯認凈資產公允價值的確定和商譽的處理。
權益結合法運作機理
1.采用權益結合法時無需對被合并企業進行公允價值的確定。不論合并方發行新股的市價是否低于或高于被合并方凈資產的賬面價值,一律按被合并企業的賬面凈值入賬。
2.在權益結合法下,被合并企業在合并日前的盈利作為合并方利潤的一部分并入合并企業的報表,而不構成合并方的投資成本。
3.賬面換出股本的金額加上現金或其他資產形式的額外出價與賬面換入股本金額之間的差額,應調整股東權益。其理由是,當企業合并采用權益結合的形式進行時,所發生的僅僅是股權的交換,并非現實的資產交換,其升值部分不應視為商譽,而應作為所有者權益的增加,即資產的量度是以原始成本表述的,其公允市價超過原始成本的部分都應體現在股東權益之中。
4.合并過程的費用,如注冊登記費、財務顧問費等應作為合并后企業的費用并抵減合并后的凈收益。
5.實施并購以后,參與并購的各方均采用統一的會計政策。
6.并購完成后的兩年內處理并購前各企業的資產而產生的重大損益應在合并會計報表中作為非常事項進行充分披露。

購買法與權益結合法在具體會計處理方法上有何不同
1、兩者的計價基礎不同。購買法下,取得的資產與負債按它們的公允價值記錄,如同購買其他資產一樣,以實際交易成本入賬,被購買一方不再具有獨立法人資格;權益結合法下,則只考慮所取得股權聯合的賬面價值,而不管資產和負債的公允價值如何,合并的凈資產是按其賬面記錄的,即權益結合法不改變資產負債的計量基礎。
2、對商譽的確認不同。購買法承認商譽,如果購買總成本超過所取得的凈資產的公允價值,其成本超過部分作為購買正商譽,反之則為負商譽。權益結合法不承認企業并購中任何商譽的存在,權益結合法不按照取得資產所付出的代價來作其依據,資產負債均按賬面價值計價,而資產的賬面價值又往往低于它們的公允價值,股本按發行股票面值計價,換出股票面值與合并方實收醬之間的差額調節為資本公積。
3、企業并購的兩種方法對利潤的影響不同。購買法下,合并以后由于存貨的流轉,固定資產折舊,商譽及其他載形資產的攤銷,公允價值與賬面價值差額的攤銷,都會使費用增大而減少并購后公司的利潤。而權益結合法則對合并后的利潤沒有影響。
購買法與權益結合法的會計處理,對于并購的會計處理的方法,二者有自己的特點,也是我們選擇的重要參考點,本文由會計學堂整理,如果大家還想學習實務方面的知識,可以咨詢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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