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營改增”后申報表中的運輸發票指什么?

2019-05-08 15:20 來源:網友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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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有很多種,在之前鐵路運輸,陸地運輸,水路運輸等等,這些運輸都是有費用需要收取的,那么收取的時候發票怎么處理呢?下面會計學堂小編為大家介紹“營改增”后申報表中的運輸發票指什么?歡迎閱讀!

“營改增”后申報表中的運輸發票指什么?

“營改增”試點后,納稅人取得的2013年8月1日(含)以后開具的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除外),不得作為增值稅扣稅憑證。

上述國家稅務總局2013年第32號公告中的內容,指的是開具日期為2013年8月1日(不含)之前的,符合抵扣時限等抵扣條件的《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和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鐵路運輸費用結算單據除外)。雖然,財稅〔2013〕37號文件在有關銜接政策中未就此部分抵扣憑證單獨作出規定,但依據政策銜接原則,這部分抵扣憑證在抵扣時限內仍可申報抵扣進項稅額。

運輸發票填寫具體要求:

從2004年7月1日起,全國統一使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

1、該發票必須采用稅控收款機系列產品開具,手寫無效。

“營改增”后申報表中的運輸發票指什么?

2、根據國稅發明電〔2003〕55號規定,準予計算進項稅額扣除的貨運發票的填寫,其發貨人、收貨人、起運地、到達地、運輸方式、貨物名稱、貨物數量、運輸單價、運費金額等項目的填寫必須齊全,與購貨發票上所列的有關項目必須相符,否則不予抵扣。

3、根據國稅發〔2004〕88號,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在2004年3月1日以后取得的貨物運輸業發票,必須按照《增值稅運費發票抵扣清單》的要求填寫全部內容,對填寫內容不全的不得予以抵扣進項稅額。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聯運發票應當逐票填寫在《增值稅運費發票抵扣清單》的《聯運》欄次內。增值稅一般納稅人取得的內海及近海貨物運輸發票,可暫填寫在《增值稅運輸發票抵扣清單》的《內河運輸》欄內。

4、填開發票時,需要錄入的信息除發票代碼和發票號碼(一次錄入)外,其他的內容包括:開票日期、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運輸項目及金額、其他項目及金額、代開單位及代碼(或代開稅務機關及代碼)、扣繳稅額、稅率、完稅憑證(或繳款書)號碼、開票人。在錄入上述信息后,稅控收款機按規定程序自動生成并打印的信息包括:機打代碼、機打號碼、機器編號、稅控碼、運費小計、其他費用小計、合計(大寫、小寫)。錄入和打印時應保證機打代碼、機打號碼與印刷的發票代碼、發票號碼相一致。

5、為了保證在稽核比對時正確區分收貨人、發貨人中實際受票方(或抵扣方),在填開《貨運發票》時應首先確認實際受票方,并在納稅人識別號前打印"+"號標記。"+"號與納稅人識別號之間不留空格。在填開收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發貨人及納稅人識別號、承運人及納稅人識別號、主管稅務機關及代碼、代開單位及代碼(或代開稅務機關及代碼)欄目時應分二行分別填開。

6、有關項目的邏輯關系:運費小計=運費項目各項費用相加之和;其他費用小計=其他項目各項費用相加之和;合計=運費小計+其他費用小計;扣繳稅額=合計×稅率。稅率按法律、法規規定的稅率填開。

7、《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應如實一次性填開,運費和其他費用要分別注明。"運輸項目及金額"欄填開內容包括:貨物名稱、數量(重量)、單位運價、計費里程及金額等;"其他項目及金額"欄內容包括:裝卸費(搬運費)、倉儲費、保險費及其他項目和費用。備注欄可填寫起運地、到達地和車(船)號等內容。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557號)

“營改增”后申報表中的運輸發票指什么?上文小編介紹了這個內容是指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鐵路發票是除此之外的,關于運輸發票的填寫上文也介紹了,還有疑問的,可以點擊窗口咨詢在線老師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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