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開發票上需要蓋收款人發票專用章嗎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第三條第三款規定:“代開普通發票應指定專人負責,一般應使用計算機開具,并確保開票記錄完整、準確、可靠存儲,不可更改;暫無條件使用計算機開具的,也可手工填開。無論使用計算機開具還是手工填開,均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否則無效。代開發票專用章的規格和式樣比照《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使用公路、內河貨物運輸業統一發票有關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4〕557號)的有關規定執行?!?/p>
因此,已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的發票無需再加蓋收款方的印章。

代開的發票需要企業蓋章還是稅務機關蓋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印發的通知》(國稅發〔2004〕153號)第十一條規定,增值稅納稅人應在代開專用發票的備注欄上,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加強和規范稅務機關代開普通發票工作的通知》(國稅函〔2004〕1024號)第三條第(三)項規定,……無論使用計算機開具還是手工填開,均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否則無效。
根據上述規定,代開的增值稅專用發票需加蓋本單位的發票專用章,代開的增值稅普通發票須加蓋稅務機關代開發票專用章。
各地有特別規定的可參照執行。
代開發票上需要蓋收款人發票專用章嗎,蓋章也是一大學問,只要是切實的在工作中新人,肯定會遇到一些這樣看似非常簡單,似乎就是一層面紗一樣的問題,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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