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術開發費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不能。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將鐵路運輸和郵政業納入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的通知》(財稅【2013】106號)附件1《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實施辦法》第49條第2款規定,納稅人提供適用免征增值稅的應稅服務,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根據附件3《營業稅改征增值稅試點過渡政策的規定》第1條第4款規定,試點納稅人提供技術轉讓、技術開發和與之相關的技術咨詢、技術服務免征增值稅。
根據附件1第44條規定,納稅人提供應稅服務適用免稅、減稅規定的,可以放棄免稅、減稅,依照本辦法的規定繳納增值稅。放棄免稅、減稅后,36個月內不得再次申請免稅、減稅。故享受免征增值稅政策后,不得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只能開具增值稅普通發票。納稅人如需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則需放棄免稅資格。

企業研發中哪些研發費用允許加計扣除
稅收優惠政策是各國常用的減輕稅收負擔的措施,在企業發展中優惠政策的有效落實,起到了引導資源合理配置,促進經濟結構的調整,給企業提供發展空間的作用。研發費用加計扣除政策就是其中之一,該政策的落實可以促進產業升級,提升企業競爭力。如何正確理解研發費加計扣除中的其他相關費用,便是正確運用政策的關鍵。
企業研究開發活動中發生的哪些研發費用允許加計扣除?《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 科技部關于完善研究開發費用稅前加計扣除政策的通知》(財稅〔2015〕119號)規定,研發費用的具體范圍包括:
1.人員人工費用
直接從事研發活動人員的工資薪金、基本養老保險費、基本醫療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生育保險費和住房公積金,以及外聘研發人員的勞務費用。
2.直接投入費用
(1)研發活動直接消耗的材料、燃料和動力費用。
(2)用于中間試驗和產品試制的模具、工藝裝備開發及制造費,不構成固定資產的樣品、樣機及一般測試手段購置費,試制產品的檢驗費。
(3)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運行維護、調整、檢驗、維修等費用,以及通過經營租賃方式租入的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租賃費。
3.折舊費用
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的折舊費。
4.無形資產攤銷
用于研發活動的軟件、專利權、非專利技術(包括許可證、專有技術、設計和計算方法等)的攤銷費用。
5.新產品設計費、新工藝規程制定費、新藥研制的臨床試驗費、勘探開發技術的現場試驗費。
6.其他相關費用
與研發活動直接相關的其他費用,如技術圖書資料費、資料翻譯費、專家咨詢費、高新科技研發保險費,研發成果的檢索、分析、評議、論證、鑒定、評審、評估、驗收費用,知識產權的申請費、注冊費、代理費,差旅費、會議費等。此項費用總額不得超過可加計扣除研發費用總額的10%。
7.財政部和國家稅務總局規定的其他費用。
技術開發費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
技術開發費能否開具增值稅專用發票,有關技術開發費用的財稅問題中,這發票的開具算一個,再一個就是加計扣除的比例問題,本文都做了一些講解,希望對你有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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