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速折舊政策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能否同時享受
根據《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執行企業所得稅優惠政策若干問題的通知》(財稅[2009]69號)文第二條規定,《國務院關于實施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的通知》(國發〔2007〕39號)第三條所稱不得疊加享受,且一經選擇,不得改變的稅收優惠情形,限于企業所得稅過渡優惠政策與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定期減免稅和減低稅率類的稅收優惠。企業所得稅法及其實施條例中規定的各項稅收優惠,凡企業符合規定條件的,可以同時享受。
根據上述規定,如果企業發生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費用符合《財政部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完善固定資產加速折舊企業所得稅政策的通知》(財稅[2014]75號)和《關于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政策有關問題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2014年第64號公告)的規定,同時符合小型微利企業優惠政策規定,可以同時享受加速折舊和小型微利企業所得稅優惠。

小微企業都能享受固定資產加速折舊稅收優惠政策嗎
一是“小微企業”和“小型微利企業”不一樣。前者根據工業和信息化部等部委制定的《中小企業劃型標準規定》(工信部聯企業〔2011〕300號)劃分,后者根據《企業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九十二條的標準判定,應注意區分。
二是區分六大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和其他小型微利企業。前者“研發和生產經營共用的儀器、設備”可以加速折舊,后者“專門用于研發活動的儀器、設備”才可以加速折舊,明顯六大行業的小型微利企業更加優惠,其他小型微利企業則不能享受。
加速折舊政策和小微企業稅收優惠能否同時享受的整理由會計學堂完成,就所得稅的學習來說,政策內容算是大部,雖然十分枯燥,但是專業的知識都是這樣,本文僅做參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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