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職后原公司仍申報個稅如何處理

離職后原公司仍申報個稅處理,
如果員工離職后,原單位仍為其申報個人所得稅,需要區分情況處理:
如果是單位補發工資收入并申報個稅,則屬于正常情況,無需處理。
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單位進行虛假申報的,可以刪除或申訴這筆申報信息。申訴或刪除后,在網絡申報時,這筆收入將不會納入年度匯算。
全年一次性獎金怎么申報個稅 問
第一步:將當月發放的工資薪金填入“正常工資薪金所得”,按工資、薪金所得累計預扣法計稅。 第二步:將全年一次性獎金部分單獨填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按單獨計稅方式計稅。 答
申報個稅是按照應發工資還是實發工資 問
申報個稅是按照應發工資,未扣除個人承擔三險一金、個人所得稅前的工資。 應發工資也叫稅前工資,沒有扣除應繳應扣的各種其他費用的勞動者所有勞動所獲現金總和。 答
申報個稅工資與實際工資不一致怎么辦 問
實發工資與稅務申報的工資不一致的,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調整,如果是申報的時候少報了,則需要對錯誤的數據所在的期間進行補充申報,如果是申報的數據多報了,則需要更正申報,如果涉及到所得稅數據的,還應該重新申報所得稅。 答
離職后原公司仍申報個稅如何處理 問
離職后原公司仍申報個稅處理, 如果員工離職后,原單位仍為其申報個人所得稅,需要區分情況處理: 如果是單位補發工資收入并申報個稅,則屬于正常情況,無需處理。 如果是未取得收入,而原單位進行虛假申報的,可以刪除或申訴這筆申報信息。申訴或刪除后,在網絡申報時,這筆收入將不會納入年度匯算。 答
同時在兩家公司任職怎么申報個稅 問
同時在兩家公司任職,由所在公司分別按每個月每個公司的所得金額分別申報個人所得稅,年終的時候需要由個人進行個人所得稅的年度匯算清繳申報,把兩處的工資合并一起計算納稅,并實行多退少補。 答
因辭退員工,支付給員工的離職補償金,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嗎?如何賬務處理?個稅如何申報?
答: 離職補償金屬于辭退福利,需計入應付職工薪酬科目,以下是具體處理方式。 一、賬務處理 計提(簽署不可撤銷解除協議時) 借:管理費用 — 辭退福利 貸:應付職工薪酬 — 辭退福利 支付(實際付款并代扣個稅) 借:應付職工薪酬 — 辭退福利 貸:銀行存款 貸: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僅超額部分) 代繳個稅 借:應交稅費 — 應交個人所得稅 貸:銀行存款 注意:無論員工所屬部門,均計入管理費用,不資本化。 二、個稅申報 政策依據:財稅〔2018〕164 號第五條,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3 倍內免征個稅,超額部分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稅,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 計算步驟 確定免稅額度 = 當地上年職工平均工資 ×3 應稅金額 = 補償總額 - 免稅額度 分攤月收入 = 應稅金額 ÷ 工作年限(≤12) 月應納稅額 =(分攤月收入 - 5000)× 適用稅率 - 速算扣除數 總應納稅額 = 月應納稅額 × 工作年限(≤12) 申報流程 支付時一次性代扣,次月 15 日前申報繳納 自然人電子稅務局(扣繳端)選擇解除勞動合同一次性補償金項目申報,填報免稅額度、應稅金額等信息,留存補償協議、付款憑證等備查。
老師 我們員工離職了但是沒做減員,還在報個稅,然后員工投訴了,這怎么處理啊 員工離職后,還繼續幫他申報個稅,被投訴了,應該怎么處理,員工申報是2021年到2023年6月,但是員工2020.12月就離職了,稅管員要求把員工替換,如何替換啊
答: 你好,找個員工替換被投訴的(姓名不同,所得月份和工資金額相同)信息,這樣就是替換了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請問一般納稅人公司員工離職,并且在員工離職后公司還為其申報了個稅,年度匯算清繳時應該怎么處理?
答: 個稅匯算清繳的話,員工自己做就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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