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代位權行使的條件是什么

合同代位權行使的條件:
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對債權人造成損害。
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債權人的債權已到期。
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代位權和撤銷權的行使不以訴訟為必要條件。是錯誤的嗎為什么?
答: 同學你好 這個是錯誤的 債權人代位權,是指當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對第三人享有的權利而有損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為保全自己的債權,可以請求人民法院以自己的名義代位行使債務人對第三人的權利。 而債務人撤銷權,是指當債務人放棄對第三人的債權,實施無償或低價處分財產的行為而有害于債權人的債權時,債權人可以依法請求法院撤銷債務人所實施的行為。
12.根據合同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債權人代位權行使條件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 A.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B.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或者與該債權有關的從權利,影響債權人的到期債權實現 C.債務人的債權已到期 D.債務人的債權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答: ? ? ? ? 您好 ABD 根據規定,行使代位權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 ? ? (1)債權人對債務人的債權合法;? ? ? ??(2)債務人怠于行使其到期債權;? ? ? ??(3)債務人的債權已經到期;? ? ? ??(4)債務人的債權不是專屬于債務人自身的債權。? ?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 待執行合同變為虧損合同,滿足什么條件才確認預計負債?
答: 同學,你好,應當先對標的資產進行減值測試并按規定確認減值損失,如預計虧損超過該減值損失,應將超過部分確認為預計負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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