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什么情況下免征個稅

下列情況:
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他人的,受贈人因無償受贈房屋取得的受贈收入,按照偶然所得項目計算繳納個人所得稅。符合以下情形的,對當事雙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一)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配偶、父母、子女、祖父母、外祖父母、孫子女、外孫子女、兄弟姐妹;
(二)房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對其承擔直接撫養或者贍養義務的撫養人或者贍養人;
(三)房屋產權所有人死亡,依法取得房屋產權的法定繼承人、遺囑繼承人或者受遺贈人。
依據:財政部 稅務總局關于個人取得有關收入適用個人所得稅應稅所得項目的公告(財政部 稅務總局公告2019年第74號)。
屋產權所有人將房屋產權無償贈與兄弟姐妹不征收個人所得稅,不是子女才免廢人所得稅的嗎?
答: 同學您好兄弟姐妹也是不征收個人所得稅
對受贈人無償受贈房屋計征個稅時,應納稅所得額是,房地產贈與合同上標明的贈與房屋價格,減支付相關稅費。沒有考慮房屋原值的。答案是房價過低,可以核定征收。是這樣的嗎?那再次轉讓,如果轉讓價過低,也可以核定嗎?
答: 你好!是的。稅務局是可以給核定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父母將房產無償贈與子女需要征收增值稅嗎?
答: 父母將房產無償贈與子女是屬于贈與所得,具體的征稅情況取決于房產的價值。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個人所得稅法》規定,擁有者自行使用其出資全部或部分購買的房地產,受贈人為房地產原有擁有者的配偶、父母或子女,房地產價值≤稅前扣除額的1.2倍時,不征收增值稅。如果擁有者出資給受贈人購買的房地產的價值超出稅前扣除額的1.2倍,則應當按照增值稅法規定征收相應的增值稅。此外,根據相關稅收規定,贈與者應當向稅務機關申報稅收,受贈人收到贈與物品后,應當準備有關證明材料和價值變動證明,以便核實收受財物的價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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