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地產購入了土地所有權,準備開發做哪個科目

房地產購入了土地所有權,準備開發做開發支出科目。
開發成本是指構成房地產商品售出條件的全部投入及包括分攤的配套設施費、環境綠化費和外管網等全部費用。
開發成本的組成:
1、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國家作為土地所有人,在一定期限內將土地使用權有償出讓給土地使用者。
2、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包括征地拆遷安置補償。國家建設征用農村土地產生的費用主要包括土地補償費、勞動安置補助費、水利設施維護和配置費、青苗補償費、耕地占用稅、耕地復墾基金、征地管理費等;拆遷安置補償。在城市地區,國家和地方政府可以按照法定程序將國有儲備土地或者企業、事業單位、個人使用的土地轉讓給房地產開發項目或者其他建設項目。
3、前期工程費:項目規劃、設計、可行性研究所需的費用,以及“三通一平”等土地開發費用。這些費用可根據實際工作量和相關收費標準進行估算。
4、基礎設施費用:也稱紅線內工程費用,包括供水、供電、供氣、道路、綠化、污水、排洪、通訊、環衛等工程費用,通常采用單位指數估算法計算。
5、建筑安裝工程費:指直接用于建筑安裝工程的總費用。主要包括建筑工程費(建筑及特殊裝修工程費)、設備及安裝工程費(給排水、電氣照明、電梯、空調、燃氣管道、消防、防雷、弱電等設備及安裝)和室內裝修工程費。
6、儲備基金:不包括基本儲備基金和不可預見的價格上漲。
7、公共配套設施費:主要包括開發社區公共配套設施發生的不能有償轉移的支出。本估算可參考“建筑安裝工程造價”估算方法。
8、開發期間的稅收:開發項目的投資估算應考慮項目在開發過程中所承擔的各種稅費以及當地政府或有關部門征收的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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