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年度損失怎么處理

《國家稅務總局關于發布<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的公告》(國家稅務總局公告2011年第25號)第六條規定,企業以前年度發生的資產損失未能在當年稅前扣除的,可以向稅務機關說明并進行專項申報扣除。其中,屬于實際資產損失,準予追補至該項損失發生年度扣除,其追補確認期限一般不得超過5年;屬于法定資產損失,應在申報年度扣除。
準予在企業所得稅稅前扣除的資產損失,是指企業在實際處置、轉讓資產過程中發生的合理損失(簡稱實際資產損失),以及企業雖未實際處置、轉讓資產,但符合財稅〔2009〕57號文件和《企業資產損失所得稅稅前扣除管理辦法》規定條件計算確認的損失(簡稱法定資產損失)。
對于以前年度未確認的損失怎樣處理
答: 根據國家稅務總局《關于企業以前年度未扣除資產損失企業所得稅處理問題的通知》(國稅函〔2009〕772號)規定,企業以前年度發生,按當時企業所得稅有關規定符合資產損失確認條件的損失,在當年因為各種原因未能扣除的,不能結轉在以后年度扣除。可以按照《企業所得稅法》和《稅收征收管理法》的有關規定,追補確認在該項資產損失發生的年度扣除,而不能改變該項資產損失發生的所屬年度。本文根據《企業會計準則》和有關稅收規定,就企業以前年度未扣除資產損失的會計處理進行分析。 以前年度未扣除資產損失是指資產損失屬以前年度發生,但企業未在當年所得稅前扣除的損失。按資產損失是否在當年已作會計處理,可分為當年未進行會計處理和已進行會計處理兩種情形。 當年未作會計處理 以前年度未扣除資產損失,如果損失發生當年也未進行會計處理,可作為前期差錯更正處理。根據《會計政策、會計估計變更和差錯更正》會計準則規定,如果以前年度未扣除資產損失足以影響財務報表使用者對企業財務狀況、經營成果和現金流量作出正確判斷的,視為重要的前期差錯,反之則視為不重要的前期差錯。對于不重要的前期差錯,企業不需要調整財務報表相關項目的期初數,但應調整發現當期與前期相同的相關科目。屬于影響損益的,應直接計入本期與上期相同的凈損益科目。對于重要的前期差錯,企業應當在其發現當期的財務報表中,調整前期比較數據。如影響損益,應將其對損益的影
公司經營已經有幾年了 但是前幾年都是虧損,今年盈利,那我是不是可以彌補以前年度虧損啊,這個彌補需要做賬務處理嗎?還是什么都不用做就申報的時候就自動彌補嗎?
答: 可以彌補的,不用賬務處理,申報彌補即可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稅前彌補以前年度虧損用做賬務處理嗎
答: 你好,只需要填制表格,然后根據綜合調整結果,如果補稅,就做計提所得稅的分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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