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抵免限額

抵免限額是居住國(國籍國) 政府從維護本國的稅收權益出發,對本國居民 (公民)已向非居住國 (非國籍國) 政府繳納的所得稅或一般財產稅稅額,允許在國內進行稅收抵免的最高限額。
企業來源于中國境外的所得,依我國稅法規定計算的應納稅額。抵免限額—分國(地區)不分項或不分國不分項計算,計算公式如下:
抵免限額=中國境內、境外所得依法計算的應納稅總額×來源于某國(地區)的應納稅所得額(或境外匯總的應納稅所得額)÷中國境內、境外應納稅所得總額
計算時注意:
(1)遵循“多不退、少要補”的原則;
(2)自2017年7月1日起,企業可以選擇“分國不分項”或“不分國不分項”計算來源于境外的應納稅所得額,并計算可抵免境外所得稅稅額和抵免限額,上述方式一經選擇,5年內不得改變;
(3)超過抵免限額的部分,可以在以后5個年度內,用每年度抵免限額抵免當年應抵稅額后的余額進行抵補。
下面來看一個比較簡單的關于抵免限額的應用的例子:
假設境內某企業2018年,從美國取得投資收益70萬元,假設2018年境外所得稅率為30%,已經在境外繳納3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那么,抵免限額=(70+30)*25%=25萬元,超出部分為30-25=5萬元;
如果2019年依舊從美國取得投資收益80萬元,但美國的所得稅率下降為20%,已經在美國交納了20萬元的企業所得稅,則抵免限額為(80+20)*25%=25萬元,已經繳納的20萬元小于抵免限額25萬元,此時利用上年超過抵免限額的5萬元抵補5萬元,也是不需要補交企業所得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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