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麻煩請教大家一個問題,我單位2020年取得了一宗土地,但是因政府還未與使用土地的村民達成協議,一直到現在都還沒有交付使用,也一直沒有辦理土地使用權,這種情況下,啥時候開始交城鎮土地使用稅呀?
答: 您好,一般是實際使用的次月發生納稅義務。
某企業2016年度擁有位于市郊的一宗地塊,其地上面積為1萬平方米,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面積為4千平方米(已取得地下土地使用權證)。該市規定的城鎮土地使用稅年稅額為2元/平方米。則該企業2016年度就此地塊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為( )萬元。(2017年) A.0.8 B.2 C.2.8 D.2.4
答: D單獨建造的地下建筑用地暫按應征稅款的50%征稅。該企業2016年度就此地塊應繳納的城鎮土地使用稅=1×2%2B0.4×2×50%=2.4(萬元)。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7. 甲企業使用A、B兩棟辦公樓,A棟辦公樓為甲企業所有,占地5200平方米,B棟辦公樓為甲企業與乙企業共同擁有,占用土地面積6000平方米,建筑面積15000平方米,甲企業與乙企業占用比例為2:1。已知當地城鎮土地使用稅年稅額為10元/平方米,則甲企業每年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元。A.52000B.92000C.112000D.152000BD土地使用權由幾方共有的,由共有各方按照各自實際使用的土地面積,分別計算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甲企業每年應繳納城鎮土地使用稅=5200×10+6000×2/3×10=92000(元)。建筑面積為什么不算在里面?
答: 因為城鎮土地使用水,它是根據實際占用土地的面積來算的,而不是建筑面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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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4: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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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01-26 14: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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