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企業投資了3個項目,其中一個項目盈利了10萬,另一個項目虧了4萬元,合伙人在收到繳個人所得稅時(一年內)是否可以盈虧相抵后進行納稅?如果把這兩個投資項目盈虧相抵后的6萬元不進行分配,再進行投資,是不是不用繳個人所得稅了?
答: 可以盈虧相抵后納個稅 如果用相抵后余額投資,也要納個稅。
我們公司是一個盈利的公司目前老板的實收資本是0,未分配利潤是10.進行股權轉讓,如果轉讓價格是10萬,是按照10萬去繳納個人所得稅還是完全不用繳納個人所得稅呀?買方付了10萬,接受之后立即分紅還需要繳納 2萬元的個人所得稅是嗎?這樣算算重復納稅啊?
答: 按10萬納稅,不存在重復納稅 你可以先分紅2萬,然后按照8萬轉讓。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有3名個人投資者,計劃每人出資100萬元設立一個生產企業,投資總額為300萬元,預計企業年利潤總額 60萬元,企業在設立時有兩個方案可供選擇:方案1:訂立合伙協議,設立合伙企業,平均分配利潤。方案2: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稅后利潤在計提10%盈余公積后平均分配。籌劃要求:假設企業不享受稅收優惠,不存在納稅調整項目,對以上兩種方案的所得稅納稅情況進行分析并選擇較優方案。
答: 同學你好,方案1,繳納個人所得稅,(600000*20%/3-10500)*3=88500元。 方案2,繳納企業所得稅,600000*2.5%=15000元,繳納個人所得稅,(600000-15000-(600000-15000)*10%)*20%-10500*3=73800,合計繳納稅款,15000+73800=88800。 因此,選擇方案1。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