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你好,我想問一下因為超前申報個稅(10月申報10月的個稅),在今年11月份的時候稅局打電話說不讓超前申報,當月11月只能申報10月的個稅。因為10月已經申報過10月的個稅了,所以11月就沒有申報個稅。11月份做10月份賬的時候計提10工資 借:管理費用-工資 14360.68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 13214.86借:管理費用-社保 2742.81 貸;應付職工薪酬-社保 2742.81 貸:其他應收款-社保 1142.82 貸: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3 11月份沒有申報,導致多計提3元的個稅,應怎么處理。工資沒有變,這3元應該怎么沖掉。
答: 三元如果不需要交納的話,就記錄營業外收入
10月份開始開業,然后發工資,然后10月計提10月的工資借:管理費用-工資5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工資5000,11月開始買社保,買11月的社保,然后11月的時候做發放10月份的工資和繳納社保的會計分錄,借:應付職工薪酬5000 貸:銀行存款。。繳納社保的分錄借:管理費用 社保1000, 應付職工薪酬500 貸:銀行存款,那么應付職工薪酬的期末余額變了,因為10月份的時候沒買社保,這樣有問題嗎
答: 你計提11月份的社保就行了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10月底做賬計提10月份工資時,借:管理費用-工資 50000 貸:應付職工薪酬 50000,因員工存在績效工資,11月發放10月份工資時,實際發放工資金額為60000,那發放時的會計分錄怎么做?借:應付職工薪酬 50000 管理費用-工資 10000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社保)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答: 你好,同學,是的,發放按照這個分錄 借:應付職工薪酬 50000 管理費用-工資 10000 貸:其他應收款(代扣代繳社保) 應交稅費-應交個人所得稅 銀行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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