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假設公司2018年12月購買一臺價值30萬元的小汽車,使用年限5年,殘值為零。會計上賬務處理入固定資產,在2019年底賬面價值為24萬元,稅法上可以一次性扣除,那么會計的計稅基礎是24萬,稅法上是30萬,那么匯算清清繳是會有遞延所得稅差異,我可不可以理解2020年底,會計的賬面價值為18萬,稅法的計稅基礎是0萬呀,會有遞延所得稅差異的轉回,這樣理解對嗎?
答: 是的,5年會計上和稅法上就一致了,遞延所得稅差異也就沖平了
2008年12月30日,甲公司購入的某固定資產,其賬面價值為5000萬元,會計上采用年限平均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十年。預計凈殘值為零,稅法規定可采用雙倍余額遞減法計提折舊,折舊年限為十年,預計凈殘值為零,甲公司適用的所得稅稅率為25%計算2009年年末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 ,計稅基礎,該固定資產資產產生的暫時性差異說明是應納稅暫時性差異還是可抵扣暫時性差異,計算其遞延所得稅資產或遞延所得稅負債,編制與其遞延所得稅有關的會計分錄
答: 2009年年末該固定資產的賬面價值=5000-5000/10=4500 ,計稅基礎=5000-5000*2/10==4000 應納稅暫時性差異=4500-4000=500 遞延所得稅負債=500*25%=125 借所得稅費用125 貸遞延所得稅負債125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甲公司2021年度利潤表中利潤總額為2000萬元,該公司適用的企業所得稅稅率為25%,遞延所得稅資產及遞延所得稅負債不存在期初余額,2021年發生的有關交易或事項中,會計與稅法里存在的差異如下,12021年一月開始計提折舊的一項生產,用固定資產成本1500萬元,凈殘值為零,會計上采用直線法,按照五年計提折舊稅,法上采用年數總和法計提折舊假定稅法的折舊年限與凈殘值均與會計相同,該固定資產未發生減值,請計算該固定資產,2021年的會計折舊為多少萬元,賬面價值為多少萬元,稅法折舊為多少萬元,計稅基礎為多少萬元,屬于什么暫時性差異,暫時性差異為多少萬元,屬于遞延所得稅資產,還是負債遞延所得稅的金額為多少萬元
答: 您好,解答如下 2021年會計折舊=1500/5=300,賬面價值=1500-300=1200 2021年稅法折舊=1500*5/15=500,計稅基礎=1500-500=1000 屬于應納稅暫時性差異,差異金額=1200-1000=200萬元 屬于遞延所得稅負債,金額是200*25%=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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