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合伙企業中至少應當有1個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那有限合伙企業本質上不還是承擔無線責任嗎?難道有限合伙企業中至少應當有1個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責任這條規定只是讓為之合作的企業安心?
答: 合伙企業里面的合伙人分為有限合伙人和普通合伙人,普通合伙人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承擔有限責任。
老師,普通合伙企業承擔無限連帶責任,那一般什么樣的情況才屬于普通合伙
答: 你好,普通合伙,是指由兩個以上的人根據協議,互約出資,經營共同事業,并對合伙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的社會組織。 特殊普通合伙企業是指以專門知識和技能為客戶提供有償服務的專業服務機構,這些服務機構可以設立為特殊的普通合伙企業
一名會計如何讓領導給你主動加薪?
答: 都說財務會計越老越吃香,實際上是這樣嗎?其實不管年齡工齡如何
某普通合伙企業經營期間,吸收甲入伙。甲入伙前合伙企業已負債20萬元。甲入伙1年后退伙,在此期間合伙企業新增債務10萬元,甲退伙后半年,合伙企業解散,以企業全部財產清償債務后,尚有80萬元債務不能清償。根據合伙企業法律制度的規定,下列關于甲承擔清償責任的表述中,正確的有( )。A.甲對擔任合伙人期間合伙企業新增加的10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B.甲對合伙企業解散后尚未清償的全部80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C.甲對入伙前合伙企業的20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D.甲對入伙后至合伙企業解散時新增的60萬元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答: 你好同學正在解答請稍等






粵公網安備 44030502000945號



維小尼 追問
2019-07-08 08:42
小洪老師 解答
2019-07-08 08:4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