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您好,在共同擔保中,是否需要對債務人先依法強制執行后,在由共同擔保人承擔保證?
答: 同學你好,是的,要先對債務人執行,不用強制執行;就可以由共同擔保人保證
為什么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主合同解釋從合同不是也解除了嗎?
答: 你好 ;? ?1、主合同解除,擔保合同并不一并隨之解除。根據《擔保法司法解釋》第十條的規定,“合同解除后,擔保人對債務人應當承擔的民事責任仍應承擔擔保責任。”由此可知,主合同解除后,擔保合同并不當然解除,擔保人仍需承擔擔保責任。此處主合同的解除方式不以《合同法》第九十四條規定的法定解除為限,也包括《合同法》第九十三條規定的約定解除的情形,本案即屬于約定解除的情形。主合同解除而擔保合同效力不受影響,不構成擔保從屬性的例外情形。原因在于合同解除后產生的民事責任為主合同債務的一種變形,在債權債務關系上并不喪失同一性,故擔保該債權債務關系的擔保合同效力不因此受影響。所以,在主合同解除后,擔保人仍需對主合同解除后債務人應承擔的民事責任承擔擔保責任。
我是一名會計,想問一下考個網絡學歷有用嗎?
答: 眾所周知會計人如果要往上發展,是要不斷考證的
老師,您好,票據這里如果保證人在票據上簽章,承擔的是票據保證責任,那個一般保和連帶保是說保證人未在票據上簽章,單獨訂立了保證合同,在保證合同中承擔的一般保或連帶保的責任
答: 您好!是的。這個要看合同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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