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師好,以物易物在增值稅是按特殊銷售處理,不屬于視同銷售!但是對于所得稅就是視同銷售,這樣理解對嗎?
答: 同學你好 對的 是這樣理解的
老師好,以物易物在增值稅是按特殊銷售處理,不屬于視同銷售!但是對于所得稅就是視同銷售,這樣理解對嗎?
答: 對的,你理解的很好。以物易物在增值稅是按特殊銷售處理,不屬于視同銷售。而對于所得稅的處理則是視同銷售,所以應當按銷售處理。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增值稅上的視同銷售:本質為增值稅“抵扣進項并產生銷項”的鏈條終止,比如將貨物用于非增值稅項目,用于個人消費或者職工福利等等,而會計上沒有做銷售處理; 企業所得稅上的視同銷售:代表貨物的權屬發生轉移,而會計上沒有做收入處理。 會計上的視同銷售:是指沒有產生收入但是視同產生收入了。老師,這三種我怎么不理解呢。您能給我分別舉個例子嗎?
答: 你好,我這邊總結了一下。 1、關于企業所得稅的視同銷售 1)強調資產所有權屬發生改變,即:所有權在不同法律主體間發生轉移。 2)計稅價格:以資產的公允價值確定銷售收入。 2、關于增值稅的視同銷售 1)分貨物和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兩種情形。貨物的視同銷售強調的是不同增值稅主體之間的轉移,即構成;服務、無形資產或者不動產的視同銷售強調無償提供(轉讓)發生在不同法律主體之間。 2)計稅價格:以平均售價(也包括組成計稅價格)為準計算其銷售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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