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勞動合同的可備,服務期是什么意思
答: 服務期是指勞動者因接受用人單位給予的特殊待遇而承諾必須為用人單位服務的最短期限。
勞動合同期限和服務期有什么區別?
答: 您好,合同期與服務期性質是不同的,合同期是《勞動合同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之一,具有鮮明的法定性,包括固定期限、無固定期限、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用人單位和勞動者應當選擇勞動合同的期限。而服務期是當事人以勞動合同或者專門協議的形式特別約定的,帶有任意性的特征。勞動合同期限的利益主要歸屬于勞動者,用人單位非法定理由不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而服務期的利益則完全歸屬于用人單位,勞動者在服務期內不能隨意解約。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用人單位與勞動者訂立的勞動合同中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不得低于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這句話是什么意思?謝謝
答: 您好! 比如集體合同規定的勞動報酬是5000/月,則勞動者和用人單位簽訂的合同,勞動報酬不能低于這個標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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