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扣繳個人所得稅報告表有“所得期”和”收入所屬期”,這兩個有什么區別?如果12月發放9至12月的勞動報酬,是否所得期12月,收入期9至12月?12月發放,12月申報9至12月的勞動報酬合規嗎?
答: 其實應該1月才申報的,我想問的是一次發放、申報前幾個月的勞的動報酬可以嗎?
18年12月取得的勞動報酬沒有發放再19年1月發放 那么18年12月所取得的勞動報酬是按照舊版的報稅還是按新版納入綜合所得報稅呢
答: 你好,這是屬于18年的所得,按照舊版報稅。
報考2022年中級會計職稱對學歷有什么要求?
答: 報名中級資格考試,除具備基本條件外,還必須具備下列條件之一
幫自然人代扣代繳勞務報酬所得個稅,發票11月開具,支付12月。 應該在所屬期幾月申報
答: 你好 ;? ? 支付12月的話; 那么你1月報 這個個稅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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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7-12-29 22:09
鳳 追問
2017-12-29 22:18
王雁鳴老師 解答
2017-12-29 22: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