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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年1月份個稅系統看到申報了全年一次性獎金,這個收入算25年的收入嗎,26年個稅年終匯算的時候,會合并到25年的全年收入嗎,
報季報的時候,填寫實際支付職工的薪酬,這個數據,26年1月份申報支付的,25年12月份的工資,還有26年1月份申報且支付的全年一次性獎金,要不要計入實際支付的數據里
老師一員工,工資54000,交個稅10%,可不可以分成2部分,一個部分36000正常做工資,個稅3%。另一部分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18000,那個稅會不會少啊?
趙先生每月工資25000元,假設專項扣除費用為每月工資的35%,首套住房貸款利息支出1000元,子女教育支出1000元,贍養老人支出1000元,假設趙先生全年一次性獎金為12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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