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李和夫人育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兩個孩子,現正在就涉小學,20X3年度、老李的應納稅所得額為16萬元[尚未考慮子女教育專項附扣除),李夫人的應納稅所得額為5.5萬(尚未考慮子女教育附加專項扣除)。方案1.李夫人電報兩個子女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8萬元,方案2:老李和夫人各申報一個子女的教育專項附加分別扣除2.4萬元。方案3:老李申報兩個子女的教育專項附加扣除4.8萬元。問哪個方案對者李夫婦的個人所得稅總稅負最低?
ρ??
于2024-06-04 12:05 發布 ??374次瀏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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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曉曉老師
職稱: 注冊會計師,中級會計師,稅務師
2024-06-04 12:06
你好,稍等看下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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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稍等看下內容
2024-06-04 12:06:13
你好,截圖在哪里看到的。
2022-07-05 13:36:39
您好,請問是什么業務呢
2022-11-10 09:40:46
你好,根據你的題目,((14000-5000-1700-2000)*12+19000*0.8-1000*10)*10%-2520=4360
2024-07-03 10:20:57
參考答案:
(1)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的稅務處理有兩種方法:
方法一: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符合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以全年一次性獎金收入除以12個月得到的數額,按照按月換算后的綜合所得稅率表,確定適用稅率和速算扣除數,單獨計算納稅。
方法二:居民個人取得全年一次性獎金,也可以選擇并入當年綜合所得計算納稅。
(2)專項扣除:“三險一金”扣除=1800×12=21600(元)。
專項附加扣除:住房貸款利息支出=1000×12=12000(元)。
綜合所得的專項扣除和專項附加扣除合計額=21600+12000=33600(元)
綜合所得收入額=9600×12+30000=145200(元)
綜合所得應納稅額=(145200-60000-33600)×10%-2520=2640(元)
(3)其他個人采取一次性收取租金的形式出租不動產,取得的租金收入可在租金對應的租賃期內平均分攤,分攤后的月租金收入不超過10萬元的,可享受小微企業免征增值稅優惠政策。
出租商鋪應繳納的房產稅=18000×12%=2160(元)
出租商鋪應繳納個人所得稅=(18000-2160)×(1-20%)×20%=2534.4(元)
(4)居民個人取得股票期權、股票增值權、限制性股票、股權獎勵等股權激勵,符合規定的,在2021年12月31日前,不并入當年綜合所得,全額單獨適用綜合所得稅率表,計算納稅。
應納稅所得額=(10-5)×10000=5000(元)應納稅額=50000×10%-2520=2480(元)
2022-04-11 12:48: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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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04 12: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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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 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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ρ?? 追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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