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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責任公司召開股東會會議,應當于會議召開15日以前通知全體股東(有限責任公司的規定);股份有限公司召開股東會,應當將會議召開的時間、地點和審議的事項于會議召開20日以前通知各股東(股份有限公司的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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